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卢震)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推动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专业化运作,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将打造“6+N”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集群。
《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政策性基金。
在整体架构方面,《办法》提出,按照功能定位和投向,设立天使创投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包括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重大项目协同发展引导基金等6只引导基金。引导基金下设立N只参股基金(包含投资单一项目的项目基金)、股权直投项目等,打造“6+N”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集群。
引导基金重点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投资。天使创投引导基金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围绕初创期、中早期科技型企业,重点用于支持我市高水平科技成果引进转化、人才项目引进落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助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产业引导基金聚焦我市链主企业,重点用于支持全市四大主导产业、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群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高质量发展以及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培育,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协同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履行基金招商引资职能,主要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点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并购,围绕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协同投资。
为优化基金投资环境,激发引导基金活力,《方案》放宽基金注册地限制,对于引导基金间接出资设立的基金不再限制地域。适当放宽市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对产业类基金出资比例最高为25%,对创投类基金出资比例最高为30%,对天使类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为50%。根据参股基金类型提出差异化返投要求,对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创投类、天使类基金,返投倍数放宽至1.1倍,产业类参股基金返投倍数维持1.5倍不变。对于超额完成返投的基金,可给予基金管理机构额外让利。放宽优惠购买引导基金份额年限,考虑到天使类、创投类基金投资的项目所处阶段较早、风险较大,对天使类、创投类参股基金优惠购买引导基金份额的年限放宽至5年。
为强化基金管理运作,提升基金投资质效,《方案》提出,建立基金运作监测机制,严把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门槛,增强基金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资金安全。强化基金管理效果,建立基金投资负面清单,划定基金投资红线,严守政府隐性债务红线。强化引导基金公司直接管理职责,把控出资顺序,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基金退出路径。提出多层级引导基金年度绩效评估制度和差异化绩效评价体系,准确评价基金真实投资效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