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不宜越界

2024-09-18 08:50:32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苏士仪

责任编辑:田艳敏

企业管理不宜越界

黎青/绘

  9月14日,社交平台上流传一张好利来禁止员工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的通知截图。

  该通知显示,近日,好利来一位员工于休息期间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好利来因此发布该通知。并称如果有员工仍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9月15日,好利来官方客服向记者证实了该通知的真实性。客服表示,该通知针对内部员工,主要为了警示员工,公司后期应该会针对反馈进行处理,“具体以公司的安排为准”。这样的要求在社交平台上引发广泛讨论。

  员工在休息期间因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这样的悲剧令人感到悲痛和惋惜。然而,即便如此,企业在日常管理中也不宜越界干预其他员工的日常生活,并对其在非工作时间内所搭乘的交通工具提出具体要求。

  诚如有律师所说的,骑乘摩托车是生活性的活动,并且也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是无权干涉的。换言之,企业没有干涉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选择某种生活方式的权利。

  尤其是上述通知中“任何场合”的范围显然过于大了,有过度干涉员工私生活之嫌,相信相关的劳动合同中也很难对这类细节作出要求。涉事企业一纸禁令背后,忽视了员工出行习惯的多样性。长此以往,可能会引起员工的抵触情绪。而“违反禁令便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也涉嫌违反劳动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作者:苏士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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