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有多少隐患就有多少“炸弹”

2024-09-20 10:29:49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海宁

责任编辑:李欢

  □冯海宁

  “问题灶”“问题阀”“问题管”仍然存在,供气企业落实“随瓶安检”不细不实,燃气瓶由用户自行装卸,对违规配送问题长期失察失管……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五组近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对燃气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时发现,从供气企业、配送企业到燃气用户,一些问题突出、隐患集中。

  (9月19日《中国应急管理报》)

  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燃气被广泛用于居民生活和餐饮企业的生产经营。目前大多数居民楼使用管道燃气,相对安全一些。而餐馆使用的燃气瓶安全隐患和事故较多,约占液化石油气事故的99%左右。其中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等燃气爆炸事故,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说,各地应该汲取事故教训,对燃气瓶加强安全监管,但暗访显示隐患重重。

  比如检查组随机挑选4家餐馆进行检查,发现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可调节调压器、燃具连接软管未实施金属包覆或未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液化石油气瓶与燃气用具的水平距离不足0.5米、燃气报警器未通电等问题较为普遍。关于“随瓶安检”,多数餐馆经营者表示不清楚,用户自提燃气瓶也未落实。另外,配送环节长期失管。

  而在燃气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背后,是当地监管偏软。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相关地方虽然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隐患整改,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力度不强。即便检查中发现问题均只要求整改,未进一步采取有效执法措施。可见,在使用、供气、配送、监管环节均有问题。

  可以说,燃气每一处安全隐患都是一颗“不定时炸弹”,有多少隐患就有多少“炸弹”,一旦遇到导火索,就很容易发生燃气爆炸群死群伤的后果。所以,此次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不仅给黄山市、宣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对其他城市也是一种安全警示,因为各地情况大同小异,在瓶装燃气管理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希望能引起重视。

  各地只有消除“问题气、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灶、问题瓶、问题环境”等突出隐患,才能放心享用清洁能源而不发生安全事故。这需要有关各方高度重视起来。对餐馆等用户来说,要意识到餐饮用户是燃气事故发生的高危区,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随瓶安检”等责任,配送环节要改变失管失控状态。

  当一些燃气用户、供气企业、配送公司未严格履职尽责,各地监管部门要承担起安全兜底责任,既通过全链条排查发现问题、整改隐患,也要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严肃追责,只有让监管由“软”变“硬”,才能倒逼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为保障燃气安全,我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住建部等六部门也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而且,多地也相继出台实施了属地燃气管理条例,针对性提出风险防范和监管措施,确保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与居民安全用气。如何让这些法律法规和文件落地,值得深思。

作者: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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