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显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山东省5批次食品不合格。济南槐荫加点香油加工厂生产的花生芝麻酱、济宁市三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菜味小面条、潍坊鲜来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张官村蔬菜市场袁善福销售的土豆、黄岛区启名升餐饮服务酒店销售的龙利鱼等上榜。
新黄河记者查询发现,山东省这5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涉及2家济南企业:济南槐荫加点香油加工厂生产的花生芝麻酱(生产日期:2024年4月1日),因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 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被检验为不合格。随后,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济南槐荫加点香油加工厂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不合格花生芝麻酱12袋,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按照规定进行了召回。同时,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济南槐荫加点香油加工厂给予没收违法所得72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另一批次不合格食品为章丘区刁镇张官村蔬菜市场袁善福销售的土豆,因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被检验为不合格。随后,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张官村蔬菜市场袁善福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经营户共购进不合格土豆2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经营户按照规定进行召回。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张官村蔬菜市场袁善福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元并处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