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琦
9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发布。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提出总体要求并部署了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等24条举措。(9月26日《经济参考报》)
作为中央层面新时代以来出台的首份促就业指导性文件,《意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明确了二十四条具体举措,旨在构建更加完善的就业体系,确保就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撑。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在当前国内外环境日趋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显得尤为重要。《意见》强调,要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调控的更加突出位置,这体现了国家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考量。通过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的协同发力,形成促进就业的强大合力,为稳定就业预期、提升就业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当前存在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意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建立红黄牌提示制度,推动高校教育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培养更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引导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这些举措有助于缓解“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尴尬局面,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方面,《意见》同样给出了精准施策的方案。高校毕业生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其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意见》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和基层就业创业,通过政策扶持和平台搭建,为青年才俊提供更多施展才华的舞台。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意见》提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措施,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扶持。同时,针对农民工群体,《意见》强调要拓宽其就业增收空间,推动形成城乡统筹的就业格局,这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是提升就业市场效率的关键所在。《意见》提出要打造“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和“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等措施,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就业服务的便捷性和精准度。这将有效降低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搜寻匹配成本,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
在提升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水平方面,《意见》同样不遗余力。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消除就业歧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意见》明确将就业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为劳动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同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等措施,将进一步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央“二十四条”就业举措的出台,是新时代就业工作的一项重大突破。聚焦庞大群体的民生需求,精准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意见》落实落细,织密织牢就业保障网,就能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