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祚鹏
尹家巷
《山东通志》尹旻传
尹旻所撰《祭张养浩文》拓片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南部东起按察司街,西止县东巷,有一条仅248米长、3.5米宽,狭窄而繁华的小巷,名为尹家巷。尹家巷因明代成化年间吏部尚书尹旻居住于此而得名。
颖异力学中解元联捷进士入翰林
尹旻(1421-1503年),字同仁,出生于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五月二十八日。其父尹宏,字克宽,居济南竹店,平生好施与,济人之厄,曾及时归还商人遗失的钱囊,考中永乐举人,宣德二年(1427年)任温州府同知,正统年间(1436-1449年),升任泉州知府,廉公爱民,重教兴农,卒于官,众人立像于祠,立碑颂德,岁时致祭。母亲姚氏。
尹旻少年时颖异力学,七岁知诗书,年纪稍长,下笔数百言,考中正统十二年(1447年)乡试第一名解元,联捷正统十三年戊辰科三甲第四十二名,入选翰林院庶吉士。正统十四年,擢任刑科给事中,后改任吏科给事中。天顺元年(1457年),迁刑科左给事中。八月,擢为通政司右参议。天顺七年三月,升任吏部右侍郎。成化五年(1469年)五月,升为吏部左侍郎。成化九年三月,升任吏部尚书。成化十四年二月,明宪宗敕令加封太子少保,赐玉带麒麟服。成化十五年正月,加封尹旻为太子太保,进阶光禄大夫、柱国。成化十七年十二月,授尹旻从一品散官勋阶。成化二十年十一月,进为太子太傅。成化二十二年,以吏部尚书致仕归里。弘治十六年(1503年)九月十七日,尹旻去世,卒谥恭简。
勇于进谏恤民生廉使安南稳边疆
尹旻仕宦期间,忧心国事,多次积极谏言,为匡正朝政、稳定边疆、缓解民困履职尽责。
致君行道,抚恤民生。景泰四年(1453年)四月,刑部尚书俞士悦要求敕造隆福寺,启普度斋,赦免罪人。尹旻认为这样做于事无补,上疏指出:“人臣宅心以正,进言亦正;宅心以邪,进言亦邪。进以正,则君益圣而治道隆;进以邪,则君日骄而治道替。”要求“引君当道、辅君以德”,反对迷信误事。天顺元年(1457年),尹旻与刑科都给事中乔毅等建言五事:“敦忠孝以正纲常,黜贪污以励庶官,举荒政以恤民生,息刁讼以清刑狱,禁奢侈以节财用。”被明英宗许可采纳。天顺六年正月,尹旻针对民间灾情、盗贼频发以及募集运粮过程中劳民伤财的实情,提出减少重复催征等缓解民困的建议,得到采纳,及时化解边疆粮草危机。成化八年(1472年)八月,前往大运河山东段督运船只,预备赈济的米盐,宽减赋役。成化十八年八月,尹旻与户部尚书翁世资等上宽恤事宜十条,要求赈灾抚恤、蠲免征收粮草、视察灾情等,被明宪宗采纳施行。
廉使安南,主持公道。天顺四年(1460年)八月,明朝廷派遣尹旻为正使,持节册封故安南国王黎麟庶长子黎琮为安南国王,查明黎琮弑杀前国王黎濬,欺骗朝廷请封国王,安南国人不服,迎黎麟次子黎灏继摄国事,黎琮自尽而死。尹旻归朝廷复命。出使期间,尹旻注意官员廉洁自律形象。李东阳在其墓志铭中云:“持节封安南国王,尽却馈遗,国人敛服。”成化十七年(1481年)九月,安南侵略占城多处地方,尹旻与兵部尚书陈金戊等要求明宪宗诏谕并警告安南国王黎灏归还占城土地。
安定边境,缓解民困。天顺五年(1461年)六月,陕西边境形势紧急,尹旻奉命去陕西督饷,他调查发现西安府所属州县粮草积累少,无法完成任务。他立刻上奏朝廷要求提前规划,提出“开办盐场、募民上纳、负责官员免赴京”等六条解决方案,被采纳施行。
成化十三年(1477年)五月,尹旻与户部尚书杨鼎等针对“添设马驿、买草、士兵御寒、边粮运纳、选拔仓库官员、屯田、官民协力战守”等15件宁夏边境事务,提出“乞为分豁,以苏民困”等决议,被采纳实施。
成化十五年十月,明宪宗任命太监汪直监督军务,抚宁侯朱永等根据汪直意图请求用兵建州女真,直捣巢穴,建立功勋。尹旻与英国公张懋等上奏反对轻启边衅,要求先派重臣实地考察,审慎战守行动。
成化十六年十月,明廷因边境战事紧张,无法与蒙古地区的朵颜三卫进行通和贸易,尹旻与张懋等商议马匹、征兵、整治城堡、筹粮、奖赏立功将士等安边方略。同年十二月,朝鲜国王李娎派遣陪臣许熙伴送太监郑同回朝复命,在开州境内遭遇建州女真骑兵乘夜掳掠,以报复此前朝鲜随明廷派兵助攻建州。李娎上奏要求明廷晓谕建州女真归还所掠人畜,并让边境将士伺机攻伐。尹旻与张懋等商议认为,辽东连年用兵,未可轻动,要求嘉奖李娎忠敬,准许边关将士追其所亡,养士恤民,谨慎从事,奖赏率兵冒险的许熙。
吏部尚书荐贤才铨选公平无南北
明代吏部为六部之首,掌全国文官铨选、考课、爵勋之政,明朝276年历史共108个吏部尚书,平均任职2.5年,更换频繁,超过10年的寥寥无几。尹旻担任吏部尚书14年,十分难得。尹旻在天顺七年(1463年)至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担任吏部右、左侍郎以及吏部尚书的24年间,为朝廷铨选官员作出重要贡献。
定制守则,量才录用。尹旻担任吏部尚书后,奏议规定部门官员有缺,要及时上报,避免得不到铨补;严格选官制度,违反者论以法纪,得到明宪宗重视而被落实。
成化十七年(1481年)五月,吏科都给事中董旻被人攻讦,下锦衣卫狱,上疏辩白。尹旻据实上奏,宽宥其罪,改任董旻云南石旧知县。董旻,江西乐平人,成化二年(1466年)进士,担任正使出使琉球6年,是一位让琉球中山王尚真向明王朝“行君臣礼”,不辱使命、拒收礼金的干臣廉吏,明孝宗时期升任四川参议。
举荐人才,不分南北。成化十一年(1475年),推荐右副都御史黄镐担任吏部右侍郎、左副都御史马文升担任兵部右侍郎。黄镐,福建闽侯进士,在广东左参政任上讨平海盗,屡立战功,官至户部尚书。马文升,河南禹州进士,以左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奏陈时政十五事及御边三策,平定固原盗乱,整饬辽东军务,总督漕运赈灾,升任兵部尚书等职,历仕五朝,功勋显著,与王恕、刘大夏合称“弘治三君子”。
成化十四年九月,尹旻与兵部等尚书共同推举南郑王信、宁津都胜、合肥郭鋐等56人升职。王信镇守边关不营私产,曾说:“俭足以久,死后不累子孙,所遗多矣。”故人婚丧,倾资助之,培育其子王继善、王从善考中进士。
成化十六年正月,尹旻推荐上海进士谈伦担任顺天府尹。边境兵事将起,主事者勒索民车以千数,谈伦许以百辆,不可增加,自是军士无敢横肆,后升任工部右侍郎。
裁撤冗员,节约经费。明代除吏部选官外,还有不经吏部铨选,由皇帝安排太监传旨任命的官员,称传奉。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明宪宗发现传奉赏赐官员过多过滥,在京文职额外增员及儒士匠官达两千余人,俸禄花费超额,百姓负担过重。尹旻上奏要求留任精于技艺的人员,裁撤冗员,记名放回,缺额时再补充。明宪宗规定传奉文官除勋戚因功荫授录用外,其余如其所奏。
考试选才,不遗余力。尹旻主持天顺四年(1460年)会试,将江西南昌谢一夔会试卷列为第三,积极向朝廷推荐,被明英宗在殿试中擢为一甲第一名状元。
尹旻作为吏部尚书,先后与大学士彭时、户部尚书商辂、户部尚书刘珝、翰林侍讲学士李东阳等担任成化十一年(1475年)、成化十四年、成化十七年、成化二十年殿试阅卷官。四科共录取进士1248名,为朝廷培养选拔了很多优秀人才。比如成化十一年乙未科状元谢迁,浙江余姚人,后与李东阳、刘健被称为弘治三贤相。江苏苏州进士王鏊,人称震泽先生,文辞有狂气,欲被当道者摈斥,尹旻力争,认为其心可鉴,被判为该科探花,仕至文渊阁大学士,曾奏请明武宗诛刘瑾等“八虎”,明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王守仁赞其为“完人”,唐寅赠联称其“海内文章第一,山中宰相无双”。济南进士张鼐,任职河南,治河患有方,百姓为他修建祠堂,后守辽东卓有成效。河北故城进士马中锡正直无畏,先后弹劾万贵妃之弟万通、太监汪直、太监刘瑾不法行为,著有《中山狼传》,培养文学家李梦阳、康海、王九思等。成化十七年辛丑科状元王华,余姚人,王守仁之父。成化二十年济南进士王敕为探花,仕至河南提学副使、国子监祭酒,著《五经通旨》等。
李东阳在尹旻墓志铭中说:“公久掌权衡鉴,博采公议,不为私挠。天下翕然称之。”
奉献济南祀乡 贤一时名臣著实录
尹旻坚持用人原则,公平选官,得罪诸多权臣。大学士万安、学士彭华等推荐私人关系任职,被尹旻拒绝。学士尹直在成化十一年(1475年)想担任礼部侍郎,而尹旻推荐他人。成化二十二年三月,武选郎中邹袭受兵部吏员盗卖敕书牵连,被降为德安府同知。指挥使张旺等123名官员联名奏保,称奏保出于公论,要求吏部复查。尹旻根据复查情况,上疏请求恢复邹袭职务,并表示与邹袭为同乡,应当避嫌,由皇帝进行决断。明宪宗允许恢复邹袭兵部郎中职务,但因此对尹旻产生怀疑。万安、彭华、李孜省等人趁机落井下石,唆使一些官员攻击尹旻结党营私。五月,监察御史陈孜等攻击尹旻:“假铨衡之公器,植桃李之私门,厚乡里不论贤否。”万安等人欲置尹旻于死地,在奏章中给尹旻、尹龙父子罗织11条罪状,刑部主事周鹏秉公依律断案,认为9条属“莫须有”罪。朝廷最忌讳党争,最终判处尹龙、邹袭废黜为民,尹旻以尚书衔退休,吏部僚属被停俸贬官。
李东阳在尹旻墓志铭中指出其被贬致仕的原因:
有奸吏李孜省者,贵幸用事,憾公甚……构成大狱,再削职,以尚书归。公不自辩列,惟引咎自责而已。今上御极,孜省既伏法,乃吐实于官,诸党恶者罢黜殆尽。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亦云:“吏部尚书尹旻之得祸,则尤彭华所媒蘖而万安阴主之也。”
自致仕归里至弘治十六年(1503年)去世,尹旻居住家乡济南18年。无论仕与隐,尹旻都积极奉献济南地方文化建设:
一是正统十三年(1448年),尹旻建济南养济院以抚恤孤贫。事载《历乘》卷五“建置园院”部分,养济院位置在今济南市中区共青团路。
二是推进济南学宫建设,汲引后学。委托山东巡按梁泽、布政使陈俨等重修济南学宫。成化十九年(1483年),请山东右布政使夏寅撰写《济南府学敬一亭记》。
三是成化年间(1465—1487年),在济南府泰安州泰山设藩篱阻止愚民自杀,事载弘治《泰安州志·山川》。
四是废除地方马政,减轻财政负担。康熙《新修莱芜县志·贡赋志》记载:“成化年间,因马政带来弊端,吏部尚书尹旻建言,历城县不再养马。(莱芜、新泰等)省邑繁剧得免。”
五是在大明湖修建尹公亭园林,成为文人雅集畅游忆旧之地。乾隆《历城县志·亭馆二·尹公亭》:“在北门内。”历城进士边贡《尹亭夜集》诗首联“忆共尚书饮,兰舟漾渚风”回忆与尹旻快乐交往的情形,尾联“重来值摇落,无复往时同”表达重到尹公亭而尚书已故的怅然失落之情。河南兰考进士王廷相《尹亭宴集》五言长律追忆尹旻,“尚书已邈逝,亭馆丽未已。”“伊人昔当路,衡准世所恃。”“舞雩协圣符,濠梁称达士。”“衡准”称誉尹旻选官公平,“舞雩、濠梁”则表现尹旻坦然进退的从容风度。河北真定进士蔡叆《九日登历下尹公亭》上阙云:“亭馆西风尽日游,蒹葭红叶满汀洲。高贤去后名犹在,词客来登句亦留。”江西吉安进士夏尚朴,嘉靖年间任山东提学副使,《独泛大明湖少憩尹家亭》云:“前贤留别业,高柳荫回堂。”“别业”说明尹亭并非单纯的一个亭子,而是一处园林。福建进士、兵部尚书张经《秋泛大明湖燕尹太宰池亭》二首之二:“太宰名园傍水开,湖光潋滟映楼台。幽亭此日空惆怅,飞鸟何心自往来。结社只今还载酒,持衡谁复更怜才。即看翠竹干云上,尽是当年次第栽。”“持衡谁复更怜才”表达对尹旻的深切怀念。
六是撰写诗文,书丹碑刻,丰富了济南乃至山东文史资料。《济南市历史文献选粹》以及《灵岩寺志》均收录尹旻《诗寄灵岩聪上人》一诗:“远公厌尘世,弃我归天台。险韵谁人和,幽怀何处开。独怜千里月,空照一庭梅。幸有聪师在,时常问信来。”诗歌清新高旷,颇富禅意。
《历乘·序记》收录尹旻《玄帝庙碑记》全文,表彰德王重修玄帝庙之诚心,描绘济南风光。文章优雅生动,情理兼具,短小精悍,为吟咏济南之佳作:
远有佛山之巍巍,近有源泉之混混,背有明湖之浩浩,对越之余凝神静虑,生意满前,无非至理。见山之厚重不迁,足以充吾仁;见水之周流无滞,足以广吾智。
成化年间,尹旻在趵突泉西修建圆通寺。
成化六年(1470年),尹旻为济南秦售《义民官秦公墓志铭》书丹石刻,书法遒劲有力。
成化十二年,为工部尚书、北京天安门主持修建者白圭《白恭敏公神道碑铭》书丹。弘治三年(1490年),为山东寿光老乡刘珝撰写《大学士文和刘公墓志铭》。
弘治六年,尹旻撰写《祭张养浩文》,表达对元代名臣张养浩的仰慕敬佩之情,墓碑今存济南市天桥区柳云社区张养浩墓园(俗称张公坟)。文辞生动感人,摘引如下:
济南自古虽多名士,独我先生善养浩气,充之建功业,有益于当时,发而为文章,可传于后世。五旬便退,悠游历下之林泉;七聘方兴,拯恤关中之黎庶。凛凛清风,倬倬高致。节全始终,名流天地。齐鲁一人,今昔罕俪。旻等后生小子,景仰光霁,盖尝服膺先生《三事忠告》,颇知入仕之方,歌咏先生《云庄乐府》,深得归田之趣。
弘治七年,撰《泰安州重修庙学记》。弘治十年,书写《重修邹县孟子庙记》碑文,书丹篆额泰山《重修碧霞灵应宫记》。
七是为尹旻祝寿诗文誉其风范,雍容典雅。弘治十三年(1500年),尹旻八十寿辰,收到祝寿诗80余首,惜多散佚,仅于部分文集中略见数首。大学士李东阳《寿冢宰尹氏序》称赞尹旻说:
历事累朝,阶跻极品,谋谟庙堂,进退人物,为国家天下重者二十年。天下之士自州县以至公卿,不出于所铨注者,盖亦无几,其闳才硕德之见于用亦久矣。
冢宰为周朝官名,为六卿之首,亦称太宰,后世亦称吏部尚书为冢宰。李东阳《寿太宰尹公八十》诗歌赞叹尹旻德高望重、身心犹健:“老眼阅人犹水鉴,壮心忧国更江湖。”“年高合受邻翁拜,身健时嗔稚子扶。”户部尚书王鏊《尹冢宰寿词》其一云:“天寿还平格,名园独乐中。朝廷须寇老,启事忆山公。白日悬名在,浮云过眼空。定知青史上,人物首山东。”其二有句云“经纶闲国手,华岳想风标。”江苏苏州人、成化八年(1472年)状元吴宽《寄寿太宰尹公八十》诗云:“廊庙久违思旧德,山林何幸著名卿。临湖对月将杯举,出郭看花却杖行。杨绾在朝风俗美,山涛典选品流清。济南耆俊从来有,坐见高年过伏生。”
八是一时名臣,身后好评。弘治十六年(1503年)九月十七日,尹旻去世,享年83岁。《明实录》评价其生平宦绩云:
其在吏部,先后二十余年,甄别人物,随才授任,各得其职……尹旻仪观瑰奇,神采英发,有才略,善断大事,凡经铨注,虽稠人小吏,既久犹识其名。奸伪无所售,而课功核实一以典例。尹旻既退,言者累请起之,不果用。然人至于今称之,可谓一时之名臣矣。
李东阳撰写《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傅吏部尚书赠太保谥恭简尹公旻墓志铭》感叹说:“予与公居邻,每挹公风度,聆其言论,未尝不叹服焉。比闻公丧,慨耆旧之不可复见。”
边贡《祭尹冢宰文》情文并茂,高度评价尹旻:“盖百代之英而王佐之才也。”“公正之心,济以机警,内外选举,并得其才。”惋惜其遭受猜忌而离职,假若“使其未去,以竟厥施,伊傅周召有不得以专其美矣。”
马中锡《东田集》有《遥祭济南大冢宰尹老先生文》一文感怀尹旻知遇之恩,情感深沉:“公以文章魁东省,捷南宫;公以风范壮中国,压外鄙。才艺足以总国赋而阜民财;刚毅足以慑奸邪而振纲纪。”
《历城县志》引民谣称赞尹旻:“有知人之鉴,所选吏皆称职,掌铨选二十四年,京师谣曰:‘公道不如王恕,选法不如尹旻。’”
尹旻所居地被改称为尹家巷。清初王士禛《池北偶谈》称:“尹恭简公旻,掌铨十八年,以知人名济上,至今尊慕之。”当地尹氏族人至今相传,结婚时去尹旻府邸借标有“吏部天官”的大红灯笼以示尊贵。
吏部尚书、济南乡 贤尹旻对民生、外交、边疆事宜积极谏言;担任吏部尚书,公平选官,不分南北,多次推辞升官加封,谦虚谨慎;在任职期间和致仕后,积极奉献济南家乡文化建设。他忠诚谋国、选官公平、奉献家乡的精神事迹值得弘扬,也为时代廉政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