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国新办10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会上表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必要时进行督查,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10月9日人民网)
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就释放一系列利好消息,如“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将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各项政策正加快推出”……这些表态如同“定心丸”“强心剂”,给企业和公众带来了更多期待。其中,“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这对规范行政执法、守护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早就制定了《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针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也出台过不少治理文件。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体现出守护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此次之所以再次强调不能“三乱”,并表示要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必要时进行督查,是因为在持续整治“三乱”的情况下,仍有一些地方没有汲取教训。比如市场监管总局今年7月份公布了5起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涉及相关地方部门和行业协会。再如,“小过重罚”也频频出现。而任何一种乱收费、乱罚款等不当行为,都会增加企业负担,阻碍企业健康发展,影响地方营商环境。
治理地方乱罚款的有效办法之一,是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进行督查。一般而言,一个地方的罚没收入是相对稳定的,随着持续整治,罚没收入应该呈现减少趋势。如果某些地方出现罚没收入不降反增或者增幅较大,就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排除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过度处罚、不当处罚等问题。之前有个体经营户因销售一瓶78元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有小贩卖5斤超标芹菜被罚款6.6万元。
通过督查的方式纠正罚没收入增长异常,首先,能对某些行政执法起到规范作用;其次,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减轻其负担;其三,有利于保护营商环境,从而为吸引投资、发展地方经济创造良好土壤。当然,督查不仅要促进整改,也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只有严肃追责问责,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而且,督查要督促乱罚没的地方深刻反思原因——存在“罚款经济”,还是另有原因?
进行督查的前提是,要对各地罚没收入增长异常进行有效监测,发现异常后及时介入。这需要各地对罚没收入加强审计监督,并要求定期公开罚没收入数据。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鼓励公众举报罚没收入增长异常,根据问题线索进行精准督查。总而言之,无论是对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乱象,还是对于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现象,有关方面都应该坚决予以纠正,绝不能纵容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