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的《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向公安部等十个部门和地方环境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到2027年,各地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到2035年,宁静小区成为居住小区的普遍标准。(10月17日《海南特区报》)
噪声污染不但会对人的听力造成损伤,还会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以及心理、睡眠等方面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我国专门制定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出台了相关文件。在噪声污染防治体系中,社区防治是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出台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建设宁静小区”,上述征求意见稿属于配套文件。
《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4)》显示,2023年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手工监测达标率同比稳中有升。但噪声污染防治仍任重道远。今年1至8月,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投诉举报167327件,噪声类投诉举报99807件,占所有投诉举报量59.6%。其中,不少投诉来自于小区居民。
为给小区居民创造宁静的生活和休息环境,全国多个城市已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创建,截至目前已创建1700余个宁静小区。但相比全国几十万个居民小区,目前试点的宁静小区占比极小。为统一推进宁静小区建设,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实现双提升,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很必要。希望上述征求意见稿汇聚各方意见成为建设宁静小区的推手。
从报道看,该征求意见稿既从噪声相关标准入手,如“居住小区原则上应符合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要求”,也从附近环境入手,如“沿街商户合理设置喇叭音量及使用时间”,还从降噪措施入手,如居住小区内部易产生突发噪声的部位,可实施减振降噪改造,等等。由此看出,该征求意见稿是根据居民小区的特点量身打造的。
实际上,建设宁静小区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全面梳理总结主要噪声污染源。显而易见,小区噪声污染来自内部和周边。小区内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工程施工、装修噪声、机动车喇叭声和安全报警声、广场舞噪声等。小区外噪声主要来自于周边工地、沿街商户、道路机动车。一些地方深夜里突然燃放鞭炮,也惊醒小区梦中人。
另一方面,针对主要噪声污染源采取相应对策。比如针对小区内的工程噪声、装修噪声,要明确具体项目责任人的降噪责任,以及物业公司的噪声管理责任;针对小区外的噪声污染源,既要与有关责任主体协商解决,也要依法查处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的违法行为。《“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宁静小区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这很必要。
建设宁静小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通过小区自治解决内部噪声污染问题,又需要有关部门为宁静小区“保驾护航”。由于建设宁静小区涉及的噪声污染源较多,责任主体比较多,情况较为复杂,这就为治理小区噪声污染带来不少挑战。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有关各方形成合力,下决心去建设宁静小区,效果可期。
一言以蔽之,让小区居民睡得安心不该成为一种奢望。希望建设“宁静小区”的相关部署在完成征求意见等程序后,尽快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