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童之伟在朋友圈提出,应关注法学教材设置知识点扫码收费现象。其指出,高等教育出版社《宪法学》教材中设置了46个二维码收费点,每个3元共138元,扫码付钱才能解锁新知识。10月16日,高等教育出版社该教材编辑回应称,设二维码的初衷是防盗版,对于新书用户都是免费的,“一本书只能绑定一个手机号,二手书可能就绑定不了”。(10月17日《华商报》)
在数字化时代,书中附上二维码,为读者提供更多学习资源,原本很常见,但一般来说都是免费的。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使用的重点教材,《宪法学》竟设置了46个付费二维码,所需总费用接近教材定价的三倍,这种做法实属罕见,被指“挖空心思收费”并不奇怪。
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教材承载着教育的功能,肩负着传播知识的责任,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一本法学教材中赫然出现46个付费二维码,不仅给师生添堵,也与教材的性质和功能格格不入。一旦这种做法被广为效仿,教材就会染上“铜臭味”。
从知识传播的角度看,付费二维码限制了知识的传播。教材的使用对象主要是学校师生,无论是作为新书首次使用,还是二次使用、循环使用,基本都不影响知识的传播。付费二维码的出现,无疑给教材的再次使用设置了门槛,使教材的功能大打折扣,更加剧了教材浪费问题。
从购买者权益的角度讲,设付费二维码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无论新书还是旧书,都是一种商品,可以交易或借阅。同样道理,无论购买新书,还是购买二手书,都应享有对其中所有知识的完整使用权。恰如童之伟教授所言,二手书也是别人买的,合法取得,不应限制使用。
以“防盗版”名义设置付费二维码,看似合理,实则站不住脚。防盗版是出版行业面临的一大难题,但通过设置付费二维码来防盗版,只是一种简单粗暴、有逐利之嫌的方式,而且存在诸多弊端。防盗版的方式有很多种,出版社应寻求更加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而不是以限制教材功能、牺牲用户利益为代价。
从现实看,将教材中的部分知识点拿出来单独设“收费点”,这样的防盗版方式尚属“前无古人”之举,其实际效果也未得到出版行业的证实。说白了,公众并不反对为知识付费,而是反对这种打着“防盗版”的旗号处心积虑搞创收的小动作。收费就要收得堂堂正正、合情合理,岂能自以为是地耍小聪明?
客观讲,当前出版行业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和压力,一些出版社尝试新的创收方式可以理解。出版社增加创收的方式有很多,关键在于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而不是为了“仨瓜俩枣”不顾形象和口碑。头部出版社更应有大担当、大格局,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
总之,在倡导教材循环利用的语境下,在教材里设付费二维码、将其当成“一次性用品”的做法,可谓“名不正言不顺”,不能轻易开这个“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