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多个新规发布施行 过街楼、空中连廊等可享部分指标不计容

2024-10-25 06:41:13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罗晓飞 实习生 张新杰

责任编辑:李欢

  10月24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提升规划引领 塑造特色风貌”专题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随着《济南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济南市居住区风貌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发布施行,“未来社区”“健康住宅”“第四代住宅”将走进人们的生活,提升居住品质、促进文化传承与城市特色彰显。

济南多个新规发布施行 过街楼、空中连廊等可享部分指标不计容

  [计容新规]

  对住宅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容积率计算进行界定

  《细则》是济南今年助推房地产市场活力的主要抓手之一。《细则》着重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未来社区”“健康住宅”建设,提升生活品质,将过街楼、架空走廊、空中连廊、檐廊、挑廊、风雨连廊等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可享部分指标不计容。这样一来,一方面鼓励开发企业建设各类连廊,形成慢行系统,提高居民出行舒适度;另一方面鼓励利用层间架空、空中连廊等打造丰富的公共开放空间。

  《细则》还结合济南气候特点,针对住宅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容积率计算进行了界定,适当增加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可以提供绿化及休闲空间,改善居住舒适度和生活品质,既体现了地方特色又满足了居民实际需求。

  此外,鼓励优化屋顶花园、公共活动空间等建筑“第五立面”,鼓励建筑“第五立面”采用整体化设计,将建筑屋面空间打造成为整洁有序、分区清晰、环境舒适的公共活动场所。

  [风貌管控]

  居住区风貌专项设计属全国首创

  《细则》从建筑工程容积率角度推进“健康住宅”等建设,《导则》结合当前居住区发展趋势,在编制中融入了“第四代住宅”和“健康住宅”等新理念,引领未来居住区的发展方向。同时,《导则》作为一个专项类的设计导则,在全国尚属首创。

  《导则》具有体系完善,内容全覆盖的鲜明特点。《导则》从城市视角、旁观者视角及使用者的视角三个维度对住宅风貌进行全方位的规定,力求通过居住区风貌的管控,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为城市塑造一个良好城市面貌。《导则》内容涵盖了新建居住区和既有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要求,包括建筑形态、色彩、高度、密度、景观等多个方面,为住宅设计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导则》明确提出了好的居住区风貌的标准,包括自然融合的规划布局、错落有致的建筑群体、复合多元的住宅类型等八个特征。这些特征为未来居住区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

  在具体实施上,《导则》从居民可感知的风貌要素出发,构建了居住区风貌管控体系。无论是新建住区还是老旧小区,都制定了详细的导控要求。新建住区将注重规划形态、建筑单体和环境设施的协调统一;老旧小区则重点从住宅单体、配套设施和场地环境入手进行提升改造。

  [城市设计]

  以风貌管控提升宜居生活品质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衔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照济南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定了总体、片区、街区(地块)和专项4种城市设计类型,实现了城市设计内容左右衔接、上下贯通、层级传导、分层落实。

  今年8月,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编制技术导则、成果技术标准三个文件印发,由此建立了城市设计“编制—审查—实施”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分级分类明确了城市设计管控要素和编制技术要点,健全了城市设计管理体系、编制技术体系和成果标准体系,为统筹推动全市城市设计工作系统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比如,为优化提升住宅外观风貌和城市风貌,济南市编制印发《导则》,力求通过居住区风貌的管控,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为城市塑造一个良好城市面貌。发布《济南市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导则》、推进编制《济南市中心城滨水空间专项城市设计》,构建“三级三类51项要素”的儿童友好城市空间体系,强化沿河滨水地区等城市风貌特色的塑造,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宜居的生活环境。

作者:罗晓飞 实习生 张新杰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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