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围绕“两降两升一优化”直击难点、精准突破 聚力创新,审判执行质效双提升

2024-10-25 11:03:33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欢

  今年以来,济南两级法院以“两降两升一优化”目标为牵引,积极落实山东高院“三强三优”专项活动部署要求,坚持机制创新,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上半年,济南法院收案增幅趋缓,结案13.82万余件,同比上升17.97%,审判管理指标稳步向好。试点“公益清算”批量出清更有效

  “自觉对标对表全会精神,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结合点,积极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济南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院党组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作出了研究部署。

  树高千尺,根扎沃土。服务发展大局,不能没有抓手。而破产案件的办理效果,正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试金石”。

  “咱们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

  2023年11月14日,随着某集团公司、某信息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济南中院裁定终结两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程序,400余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释放闲置房产、土地各5000余平方米。

  据了解,某集团总公司由于转型缓慢、业务量下滑,成为“僵尸企业”,并拖欠400余名职工的工资。随后,济南中院依法裁定对两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济南中院指导管理人想方设法充分实现破产财产市场价值,促成两公司破产财产经过九次拍卖后最终溢价成交,职工债权得到全额清偿。

  以破产清算服务泉城“减量发展”,济南法院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破产路径,不仅为企业纾困解难,还妥善处理其中的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破产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2023年,济南中院指定长清区法院创新“公益清算”试点。试点启动后,长清区法院选派精干力量,经过不断强化制度供给,创新“公益清算”审判模式,畅通了“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绿色通道,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带动无效市场主体履行清算义务,取得审理案件多、速度快、效果优的良好成效,101家企业通过“公益清算”制度完成出清。今年以来,69件“公益清算”案件又得到积极处置,及时释放生产要素,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存量市场经营主体质量提升。

  设立“代表来了”与民意同频共振

  “您好,我是槐荫区法院人大代表调解员董素珍……”

  18点,天色已暗,槐荫区法院人大代表调解室仍是一片忙碌,董素珍正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通话,这是她每天固定与当事人沟通的时间。

  董素珍表示,心系群众的人大代表和常驻法院的调解员,双重身份与工作经历,使她更能把话说到群众的心窝里、把事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特有优势与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优势相结合,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动能,槐荫区法院设立全市首家“代表来了”诉前调解工作站。在槐荫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邀请6名人大代表作为调解员,与其他特邀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和诉前调解工作。截至目前,“代表来了”诉前调解工作站以其人民性、专业性、权威性,以38.98%的调解率领先于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人大代表张华滨是槐荫区法院的一名调解员,他的耐心细致、认真负责让人印象深刻。

  近日,一起矛盾尖锐的物业纠纷交到他手上。某小区业主因对物业公司不满,连续3年拒缴物业费,物业多次催缴无果,双方关系僵化,物业公司便将120户业主诉至槐荫区法院。

  张华滨了解案情后,3次实地走访该小区,并召开专题协调会,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就各自关切的问题充分表达意见。张华滨劝说双方,物业公司只有打造品牌优化服务,才能获得长远发展,业主也应当认识到依法缴纳物业费用的必要性。经过调解,物业公司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清单式进行整改,业主也同意根据整改进度补缴物业费,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调解结束后,张华滨一直牵挂该小区居民生活,多次实地督促物业公司在卫生清洁、电梯养护、停车管理等方面整改落实。目前,物业公司已完成多数项目的整改,大多数业主也补缴了物业费,小区又恢复了往常的和谐安宁。

  首创“带封过户”靶向施策攻坚执行

  “法官,我想坐上回家过年的高铁!只要房子卖出去,我就能把钱还上了!”

  今年春节前夕,被执行人张某来到历下区法院,焦急地表示愿意变卖房产偿还债务,而且查封前该房产已在中介机构挂牌,也找到了合适买家,但因房产被查封无法交易。

  原来,张某因生意失败导致房贷逾期,债权人将他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抵押房产被查封,张某因未履行生效判决成了失信被执行人。眼看年关将近,如果不能及时还款,他将因失信无法乘高铁返乡与家人团聚。

  历下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莉介绍,如果房产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经过一拍、二拍,执行完毕至少要半年时间。在取得申请人同意后,历下区法院决定由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被查封房产。

  为依法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结合案件实际及当事人需求,在齐鲁公证处的见证下,历下区法院将达成公证和解协议、房款公证提存、解封过户三个环节同时进行,实现了查封不动产的零风险“带封过户”。张某不但还清了欠款,还得到一部分剩余的售房款,并在春节之前解除“限高”,如愿坐上了回家的高铁。

  2023年以来,在济南中院的指导下,历下区法院联合不动产登记、公证处等部门,推出不动产“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实现了查封不动产的自行处置过户,解决了强制拍卖周期长、程序繁、费用高、折损多等问题,平衡保护了债权人、债务人、买受人的各自权益,实现了当事人权益保护的最大化、法院执行工作的高质效。(本报记者 侯月 通讯员 袁粼)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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