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上 按2%税率征收契税

2024-11-04 08:40:1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孙慧娟

责任编辑:李欢

  本报11月3日讯 10月25日至11月1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济南市诉求19.12万件,较上周增长2.14%。热线即时解答办理11.90万件,占62.24%;转责任单位办理7.22万件,占37.76%。

  本周市民诉求较为集中的前十类问题是:交通秩序、市容环境、消费者维权、物业管理、居民(民企)纠纷、教育培训、农民工工资支付、交通设施、供暖、住房与小区改造。

  民生无小事

  部队B证如何换领地方驾驶证?

  市民来电反映:在章丘区考取C1驾驶证,入伍后在部队上考取B证。目前已退役回到章丘区,咨询如何换领地方驾驶证?

  市交警支队回复:经核实,部队驾驶证换证需要本人先携带身份证、原驾驶证以及退役证和部队相关材料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受理业务,然后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预约科目一考试。部队B证换当地C证无需考试,换B证需参加科目一考试。

  成人本科毕业能否参加司法考试?

  市民来电反映:2009年法学专科毕业,2018年后参加成人本科考试,咨询自己有无资格参加司法考试?

  市司法局回复: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如果考生专科考籍是2018年4月之前的,待取得本科毕业证后,其专科、本科学历均能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到毕业信息,可以报名司法考试。

  怎样办理农村家庭分户?

  市民来电反映:咨询农村家庭分户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市公安局回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因家庭成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经济独立并实际分居他处(包括在本村有其他成套住房,或无其他产权住房、在一个院内其他房屋分家居住)的可另立一户。

  分户需要以下材料:申请(需经立户人、房屋所有权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注明婚姻状况);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或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写明立户地址房屋权属、立户人有无房产、居住情况)或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分家析产书面协议等能够证实独立居住的材料或继承材料(限继承取得本村其他成套住宅)。如若手续齐全,当天即可办理完成。

  专家座席

  这种情况下,按二套房缴纳2%契税

  ○市民咨询

  自己名下有两套房产,其中,位于高新区的第二套房产需要办理房产证,咨询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专家解答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契税政策如下:

  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税务部门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为依据来判断房屋套次。因此,根据来电市民提供的信息,同一行政区划内已拥有一套已下证住宅,现在要办理另一套住宅缴纳契税业务,需要按照第二套住宅缴纳2%契税。新建商品房办证缴税不涉及增值税问题。

  ○市民咨询

  在历城区唐冶街道区域内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咨询户口迁入此房屋所需材料有哪些?

  ●专家解答

  房屋交付使用后,来电市民可以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政策办理落户业务。落户所需材料:购房合同、发票、户口簿、本人到场办理。

  政策播报

  如何查询医保个人账户收支明细?

  ○市民咨询

  如何查询职工医保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收支明细?

  ●专家解答

  参保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各区县(功能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医保部门设立的自助查询机查询,也可以通过“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线查询。

  ○市民咨询

  如果将医保关系转移到外地,那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怎么处理?

  ●专家解答

  根据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时,济南医保经办机构会在医保关系转移完成后,将个人账户余额结清至参保人申请医保关系转出时预留的银行账户里(由最后一个参保单位所属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市民咨询

  领取失业金人员是否享受医保待遇?

  ●专家解答

  在济南领取失业金人员,由失业部门代缴医疗保险,按照职工医保待遇正常享受,个人账户金划入比例和在职职工人员划入比例一样,缴费年限正常计算。

  ○市民咨询

  单位职工离职后暂未缴纳医保,这种情况下,是否影响医保报销待遇?

  ●专家解答

  职工自停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统筹基金暂停支付其职工医疗费用,个人账户金余额可继续使用。

  问法热线

  先涨价后降价?警惕“双十一”低价欺诈

  ○市民咨询

  “双十一”将至,市场上存在很多促销活动。如果发现商家在预售、促销时先涨价后降价,能否申请赔偿?

  ●律师解答

  商家的先涨价后降价行为,有可能涉嫌价格欺诈,但具体是否构成价格欺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中,若商家未增加正当合理的产品成本,只是将产品价格提高,再利用“双十一”等促销季推出所谓的“低价”活动,这种带有明显欺骗、诱导消费者性质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依据相关规定,商家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应明确标示商品的原价、现价、折扣等信息。如果商家在先涨价后降价的过程中,故意模糊原价的定义,或者无法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等证明材料,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醒:遭遇此类情况,消费者应该截图保存价格变动前后的商品界面、消费凭证等证据,向电商平台或者消费者协会举报,并向商家进行相应的索赔。

作者:孙慧娟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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