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将持续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改革精神开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牛长春
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
高标准绘就发展蓝图
《决定》提出,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多规合一”改革,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自上而下整体推进,形成涵盖“五级”(国家、省、市、县、乡镇)、“三类”(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国土空间规划,构建起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体系。
在市级规划编制中,我市构建了“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规划方面,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吴志强院士团队做总指导,委托上海同济规划院和济南市本地规划院,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功能区)及行业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其间充分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近期,市级总体规划将由国务院审批。详细规划方面,我市在2021年已经实现了中心城50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全覆盖,目前又全面启动了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编制,同期推动重点街区和地块控规审查批复,为各级各类项目落地提供了规划支撑。专项规划方面,强化空间类专项规划统筹,结合市直各部门专项规划编制需求,印发了市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涵盖养老、教育、燃气、商业网点、文化、体育、人防工程、抗震防灾等33项专项规划,计划今年年底完成28项,为推动“多规合一”、保障相关领域建设、打造宜居韧性城市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牛长春到南部山区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
全方位助力乡村振兴
《决定》在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了安排。同时提出,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振兴长效机制。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村庄规划编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单元规划+单村规划+通则式管理”的村庄规划编制模式,制定《济南市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规范尚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建设项目管理。对在村庄现状建设用地上的宅基地、公益设施、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项目,不再编制村庄规划,可依据管理通则直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通过完善乡村地区编管体系,增强乡村地区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引领和美乡村建设。
同时,为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推动村村之间设施共享共建、土地提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地域相近、人文相亲、产业相连的原则,在全市划定684个乡村单元,涵盖3500个村庄,推动乡村规划单元规划编制审批,相关做法被自然资源部在全国宣传推广。
此外,《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围绕破解“带抵押”二手房交易时间长、风险大、成本高、市场疲软等堵点难点问题,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广以“省成本、减时间、降风险、活市场”为主要特点的“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截至10月底,全市共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万余件,单笔交易额平均成本从1.2万元降至千元以下,实现了新建商品房与二手房市场的有机融合和良性循环。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精准化绿色低碳发展
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决定》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3个方面作出部署,提出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加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制定实施覆盖陆海空间全域全要素、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标准,夯实实施用途管制的基础;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明确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用途管制的底线边界;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明确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等不同区域人为活动管控规则;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动“多审合一”,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通过上述改革,总体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三区三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三区三线”划定中,坚决遵循党中央部署,特别是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平衡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将生态环境极重要、极敏感的生态用地和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纳入了生态保护红线,为筑牢黄河下游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济南的青山绿水奠定了坚实的空间基础,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的充分肯定。
我市山体资源丰富,为加强山体保护,推动青山入城,在“三区三线”划定基础上,坚持从济南实际出发,增设划定了包含山体保护、保泉生态在内的五条控制线,对全市872座山体进行分类保护,将城区、泉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重要交通沿线两侧等重要区域内的588座山体列入重点保护名录,纳入山体保护规划,并且将山体保护控制线、临山建筑风貌管控等要求纳入详细规划、项目审批,使建筑与山体相融共生。为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实施了《济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统筹山泉湖泊、平原湿地、丘陵森林、公园绿地等各类生态空间,努力构建“一屏一带、多廊多点”全域生态空间格局。
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济南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