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初,家住天桥区的崔女士的弟弟在下班途中因路上铺设的钢板湿滑摔伤,导致左脸颧骨一侧缝合了7针,至今还因赔偿一事与施工单位协商中。连日来,新黄河记者实地走访了经三路、建设路、阳光新路、工业南路等多处路段发现,部分钢板移位、翘角、减速带缺失等问题突出,暗藏不少安全隐患。
路上铺设钢板湿滑,致28岁小伙摔伤毁容
据崔女士介绍,10月3日晚上10点多,28岁的弟弟小勋骑电动车行驶至南全福大街高铁熙悦府附近时被路面施工铺设的钢板(钢板不平整)绊倒,导致脸部被钢板磕伤,路过市民帮忙报警送医。
当时小勋就医时的图片显示,伤口在左脸颧骨一侧,部分皮肤缺失能看到深层组织。为了帮助弟弟维权,崔女士称多次与施工单位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均未果。“我们现在急需赔付的费用做整容恢复手术,事情过去一个多月,每次联系都说领导在研究,可始终没解决。”
11月20日,新黄河记者联系到项目总包单位中国电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我们也与崔女士协商多次,但因对方提出的高额赔偿费用第三方施工单位不认可,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建议崔女士走法律程序维权。”
记者走访发现钢板减速带缺失、翘角等存安全隐患
连日来,新黄河记者走访了经三路、建设路、阳光新路、泺源大街、工业南路等路段发现钢板均存在安全隐患。在经三纬二路口,部分钢板交叠凸起未做铸钢减速带处理,该路段多数钢板明显高于路面,有些钢板被车辆碾压变形翘角,甚至比地面高出近10厘米。
新黄河记者驾车行驶在阳光新路发现,不少用于固定钢板的铸钢减速带被车辆碾碎,散落在路面。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泺源大街,四散的减速带脱离钢板,不仅使钢板锋利的边缘裸露,还给市民驾车通行升级了难度。
新黄河记者在建设路看到,此路段有一处连续铺设钢板近200米。“马上就要降温降雪了,平时早晚高峰时段除了上班族还有不少十四中的学生经过此处,这个路段安全标识也不明显,晚上骑车走到近处看到路面反光才知道是钢板,特别是早上路面洒水清理之后,一刹车特别容易滑倒。”附近居民说道。
市民崔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11月初自己驾驶电动车上班途中,在高新区工业南路和凤凰路交叉口由北向南行驶时,被路面铺设的钢板绊倒,“滑倒时还撞伤了前方车辆,交警判我全责,我自己的脚踝也骨折了,最近才刚出院。”崔先生无奈说道。
律师表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后要第一时间报警
针对上述问题,新黄河记者以市民的身份咨询了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单位的道路养护巡检单位会定期巡查各工程单位的挖掘公示牌以及警示标识是否规范。此外,若市民因路面铺设的钢板导致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根据道路施工前给我局备案的挖掘许可证也能够查询到相关责任方,我们作为监管单位会督促其进行处理。但一般建议市民先拨打报警电话,后续通过市民热线电话能够直接转派到施工单位走相关赔偿程序。”
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金晓东律师建议,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应报交警进行责任划分,并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就诊记录、财产损害清单、事故发生时的道路影像、发生事故后交警的责任划分等,有利于后续维权工作。一般而言,道路施工的实际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方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