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通过健全精准检查、柔性执法、数字监督、激励约束“四项机制”,系统施策、精准发力,推动从根本上提升涉企执法质量,营造更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精准检查机制减轻企业迎查负担
出台《济南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办法》,全面规范涉企检查程序,实行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事中登记、事后评价制度,行政机关通过“全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备案获取入企通行码后方可入企检查,做到“无事不扰”。健全跨部门联合检查制度,市级联合监管覆盖36个部门、130个领域,联合抽查事项达177项,实现更大范围“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法践诺企业依法压减检查频次。指导执法部门整合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控、环境物联网监控等资源,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行非现场检查,提高涉企行政检查效能。今年全市共压减涉企行政检查3.2万余次,非现场检查数量同比增加23.5%。
健全柔性执法机制彰显行政执法温度
发布242项轻微违规“首次不罚”事项,大力推行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减少行政执法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全市市级执法部门发布适用“四张清单”的处罚事项1077项,其中不予处罚435项、减轻处罚148项、从轻处罚238项、从重处罚256项,今年适用不罚、减罚、轻罚受益的市场主体超过1.6万家,减免罚款9000余万元。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需要整改的企业实行“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今年以来共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99万份。
健全数字监督机制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完善全市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基础数据,覆盖全市37个市直执法部门、15个区县(功能区)的304个区直部门、161个街道(镇),实现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网上运行,通过平台可实时监督、调度现场执法情况,及时处理执法异常行为。优化平台功能模块,开发与平台关联的“码上监督”小程序,畅通企业反映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渠道,收集梳理受检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诉求,提升涉企执法监督效能,打通政企沟通“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依托平台办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12.6万件次。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联合印发《济南市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激励约束措施》《济南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核细则》,实施表扬激励、培养使用、约束处理等10项措施,推动执法考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全市1468人报名参加新申领证件执法考试,实现应考尽考,全市3954人报名参加年审执法证件考试,合格率大幅提升。健全执法案卷核查机制,组织对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10个重点领域6536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