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解读《济南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新黄河记者获悉,截至10月末,济南市属企业资产总额1.24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34.04亿元,实现利税总额96.55亿元,经济指标均稳步增长。
市属国企非主业年投资比例不超过10%
11月28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出台《济南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市属企业主责主业进行调整。按照该政策,市属企业主业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至少一项指标合计占企业总量原则上近3年平均不低于70%,单个主业原则上不低于10%。
《办法》提出,建立主责主业动态调整、信息化日常监控和年度监测工作机制。实现主业穿透式管理,全级次企业均制定主业清单。推动主业和投资联动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竞争类、功能类、公益类企业非主业投资比例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的5%、3%、2%。做好存量资产管理,存量主业资产进行专业化整合,存量非主业资产分类管理,推动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丰富监管措施手段,以激励约束措施为抓手,推动市国资委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形成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推动国有资本向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集中
市国资委建立健全主责主业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日常管理不力、申报资料虚假、问题整改不到位、非主业投资不合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的职责权限,对企业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处分;造成国资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介绍,市国资委研究制定该《办法》,坚持聚焦核心功能,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民生保障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等领域集中,向重点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确保市属企业主要经营质效指标持续优化,确保市属企业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经济属性相协统一,为推动济南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科学管理,强化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