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艳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减轻公民因疾病治疗所带来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宁可缴了不用,也不要因不缴或断缴而无法使用。”近期,多地医保部门和多个乡镇政府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了一批“缺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案例,有的还冠以《警示录》《警示案例》等。(12月1日《湖南日报》)
医保部门发布类似警示案例,意在提醒参保者,购买城乡居民医保是一笔划算的投入,居民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小利,而对长远利益和家庭持续的防风险能力视而不见。参加医保就是“患病时有保障,无病时利他人”,应该是每个人面对疾病风险不确定性时的理性选择。这类提醒既充满了善意,也为当前所急需,应该作为普及医保知识和提高参保率的常态性工作。
同时也要看到,鼓励居民参保,既要从风险角度进行警示教育,更要从参保长期获益的角度进行鼓励。少数居民的参保意愿或许有所降低,但这只是局部和暂时现象,我国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国家投入城乡居民医保中的补助资金多年持续增加,这才是长期趋势,说明从基本医保中获益才是主流。尤其是针对困难群体,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先诊疗后付费、提高报销比例、兜底保障、多重保障形成叠加等优惠政策。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分别设置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比如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参加人员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医保基金报销,可以在下一年度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每年提高不低于1000元。
过去参保人员因看病少导致的“吃亏论”,以及“到老再参保”等言论导致的观望态度,是影响参保积极性的主要原因。上述《指导意见》对症下药,增加了连续参保的福利,可以针对性地打消居民参保的犹豫和观望心理。今年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应该以《指导意见》为基础,着力构建激励居民参保的长效机制。
让民众能够普遍理解参保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大量收集真实的参保案例,从激励和警示两个层面讲好群众身边的“医保故事”,当居民医保的强大作用和实际效果广为人知,提升提高居民的参保意愿将不再是一件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