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已结束,奖助学金正陆续发放。近段时间,湖南科技大学、河南科技学院、保定理工学院、衢州学院等多所高校相继发布了有关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倡议书。有的高校将外出旅游、相互请客、购买高档电子产品等列为不必要开支;有的高校则明确,一经发现违规者,奖助学金可能会被追回。(12月16日《成都商报》)
不久前,浙江大学受资助贫困生方某因晒国内外旅游照,引发轩然大波。校方调查后认为该学生存在不合理消费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其受资助资格,方某本人也认识到了错误。这种情况下,多所高校发布倡议书,呼吁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可谓用心良苦。
尽管学校善意满满,但部分网友对此并不买账。一些网友认为,如何使用奖助学金不能一概而论,至少要把“奖”和“助”区分开来,奖学金是学生凭实力和表现赢来的,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而助学金的使用则应受到一定限制。还有网友认为,贫困生也有追求体面生活的权利,把奖助学金用于外出旅游、人际交往,何错之有?
事实上,上述质疑是对倡议书的误读。奖助学金种类繁多,设立初衷不尽相同。比如,国家奖学金注重学生综合表现,非贫困生也有机会获得;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则兼顾学生表现和家庭情况。从一些高校的倡议书看,倡议对象主要是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得者,或者说此类奖助学金的获得者。
即使是国家奖学金这类主要看综合表现的奖助学金,也包含着对学生“德”的要求,拿着国家奖学金大吃大喝、挥霍消费,显然不应被鼓励。无论任何时候,勤俭节约的美德都不会过时。对经济上尚未独立的学生来说,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使其发挥更大价值,显得尤为重要。
倡议书不具有强制性,主要传递一种价值取向。所谓“可能被追回”,主要是针对违规情形的一种提醒。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奖助学金,被取消资助资格甚至被追回资金,并不奇怪。浙大方某事件就是典型案例。
贫困生当然有追求体面生活的权利和自由,而不是止于吃饱穿暖,但这种对体面和自由的追求,不能违背奖助学金制度的设立初衷,不能超过一个合理限度,否则难以服众。现实中,有些学生将奖助学金视为“意外之财”,肆意挥霍,甚至陷入消费主义的陷阱,追求一时的快感与虚荣,引发广大学子诟病。在此情况下,高校倡议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也是履行育人责任的体现,这份善意不应被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