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大堤边,玉清湖水库沉砂池旁的席家庄郊野公园内,一块刻着“槐荫黄河流域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红色大字的巨石,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彰显着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护佑黄河安澜的决心与态度。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2022年以来,槐荫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沿着黄河去普法”品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凝聚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织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网,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立足职能
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纲举则目张。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服务保障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就要充分认识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切实增强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自觉性、主动性。
近3年来,槐荫区法院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2022年12月3日,槐荫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齐鲁门户,黄河佐佑”生态保护司法行动,公布该行动综合采取的6项措施,介绍近年来涉黄河司法保护最新进展情况,并公布3起涉黄河司法保护纠纷案件。
2022年12月4日,槐荫区法院与槐荫黄河河务局共同设立槐荫黄河流域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坚持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环境资源破坏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坚持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司法修复相衔接,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新方式,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形成“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
2023年3月24日,槐荫区法院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为“项目突破年”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通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意见第一部分即强调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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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项举措的落地,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撑起了司法“保护伞”。
凝聚合力
奏响护黄发展协奏曲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需要建立健全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近年来,槐荫区法院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黄河流域社会治理体系。
2023年8月15日,槐荫区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联合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进机关”活动,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自觉承担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社会责任。
今年4月26日,槐荫区法院与槐荫区检察院、槐荫黄河河务局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各单位分别介绍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进行交流,共同守护黄河安澜。
此外,槐荫区法院在辖区兴福法庭设置环境资源法庭,专门审理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畅通黄河流域(槐荫段)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实现专案专审,就地审理。探索多元化裁判机制与司法多维支持机制,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槐荫模式。
普法宣传
形成共护“母亲河”良好氛围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全民“护河”的意识,离不开司法裁判的引领示范作用。槐荫区法院努力把每起案件都办成具有完善规则、政策指引功能的典型性、标志性判决,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2023年8月11日,槐荫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80余人的环境资源类案件。法院特别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进行旁听,努力将庭审活动变成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法治公开课,回应人民群众提出的更丰富内涵、更高水平的环境司法需求。
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的同时,槐荫区法院坚持宣传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手段,以及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件等方式,积极传递保护优先、注重修复的司法理念。
2023年11月10日,槐荫区法院开展“车载法庭进社区”活动,到沿黄社区、村居开展普法活动,讲解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加大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自觉保护黄河、爱护家园的浓厚氛围。
今年3月9日,槐荫区法院组织女法官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共护美丽母亲河”活动。她们从槐荫黄河流域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出发,沿着黄河大堤进行巡河,向群众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资料,讲解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倡导大家携手呵护“母亲河”。
槐荫区法院还围绕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司法建议,在持续推进黄河-小清河-玉清湖-玉符河-腊山河-兴济河等美丽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强化济西湿地保护等方面形成合力,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