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领域重要的基础性法律。统计法完成第三次修改,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济南市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将其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为强省会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充分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新修改统计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统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当前统计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统计工作事关科学决策、事关国计民生。此次统计法修改,增加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重点内容。济南市引导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统计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将新修改的统计法列入各级党组学习、法治教育的必修课,对照统计法原文,逐条学习研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坚决扛牢防惩统计造假工作责任,不断优化统计法治工作环境。
深刻把握统计数据真实性要求,以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强省会建设
保障数据质量是此次统计法修改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数据真实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核心要求。统计数据不准,统计数据失实,就失去了统计数据的使用价值,甚至会误导决策,造成巨大损失。统计部门将强化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观大局、谋全局,始终把统计工作放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和战略布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分析、去建议,为强省会建设提供高质量统计参谋服务;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以硬碰硬、实打实的工作作风,以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不断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济南市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切实做好本部门、本领域、本地区的经济运行、重点领域监测,全面客观分析评价经济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及时反映和发现经济运行中的异常波动与供需导向,确保发展理念正确、发展方向明确、发展战略精确。
持续宣传宣讲,提高新修改统计法知晓率
讲好统计法普法宣传故事,才能凝聚发展合力。济南市将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集中宣讲和面向基层的对象化宣讲,积极推动统计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在统计普法宣传讲座,结合实例对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进行重点讲解,采取有奖答题、漫画解读、短视频展播等宣传方式,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提升宣传的感染力、有效性,营造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统计监督的贯通协调,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
此次统计法的修改,进一步强化了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调要“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的基本职能,更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部门将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统计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级、各部门将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认真梳理本部门各项工作、做法,持续推动违反统计法行为文件的清理;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的原则,落实好防惩责任制相关要求,推进好全行业统计。
下一步,济南市将以此次统计法宣传为契机,在前期省统计督察整改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常态化、长效性制度建设;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补齐我市统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切实防范和纠治数据造假,促进全市统计工作质效提升。(作者系济南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