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是谁的员工?不能平台说了算

2024-12-25 09:16:4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海宁

责任编辑:高原

  最高人民法院23日发布第42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法首次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针对外卖骑手、网络主播、代驾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作出回应。(1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传统的劳动关系比较简单、明了,相对好认定。但在“互联网+”业态下形成的一些与传统劳动关系有别的劳动关系,例如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则显得模糊、复杂。相关调查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涉及这类劳动者的劳动纠纷不少,由于劳动关系复杂,处理起来较棘手,“我到底是谁的员工”成为一种集体之问。

  此次最高法就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发布专题指导性案例很有现实意义。比如针对外卖小哥与平台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指导性案例明确:应当根据用工事实,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依法作出相应认定。

  另外,针对网络主播与MCN机构、代驾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指导性案例也给出明确意见。这让之前较为多发的相关劳动争议性案件,在司法认定和裁决环节有了权威参考标准,是有关各方和基层法院的共同红利。

  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过去由于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导致维权陷入“拉锯战”,今后可参考指导性案例进行维权,从而使劳动者维权更有底气。对MCN机构、平台企业而言,在主张权利时也有据可循。而审理法院判案有了“参谋”。

  从此次指导性案例来看,法院认定这类新型劳动关系的关键是是否存在用工事实。这就需要审理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准确作出认定。那么查明事实对法院就是最大考验。当然,也需要劳动者、相关企业提供事实证据。

  笔者以为,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也是其他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厘清新型劳动关系的契机。除了法院审理外,劳动调解、劳动仲裁也是化解劳动纠纷的渠道和方式。相关机构也可以参考上述指导性案例,让调解、仲裁工作更公平、合法。

  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在厘清新型劳动关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期待各地基层法院学好用好上述指导性案例释放的权威信息,在司法实践中,善用新思维破解新的司法难题。另外,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也需要及时解决。

作者: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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