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12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会议指出,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12月25日人民网)
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本是行政检查的应有之义。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比如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此前,有民营企业表示在经营中遭遇“车轮战”式的登门检查,有时一个部门的检查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的检查又来了。
“车轮战”式检查大行其道,已经背离了行政检查的初衷,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使其不堪其扰、不胜其烦。更可怕的是,一些地方以检查之名,谋敛财之实。比如,吃拿卡要敲竹杠。据报道,今年8月,湖南省宁远县高新区管委会召开面向高新区全体干部职工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的案例显示,当地一名官员伙同他人向当地一家公司索要50万元好处费。
借为企服务之名,行索取好处之实,不听话就查你没商量,不给钱就给你“穿小鞋”。如此检查,于法不容,于规不合,早该治理了。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6日召开会议指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如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这些制度安排传递一个明确信号,涉企执法必须规范,行政检查不可乱来。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创新监管模式,一个重要目的是,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但不可否认,一些行政检查跑偏了、走歪了,到了必须纠偏乃至叫停的地步。涉企行政检查如何规范推进?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两着眼一严格”,即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此外,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换言之,那些乱检查、滥检查的行政部门将受到进一步规束,在涉企执法中有不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将被追责。
事实上,国务院曾明确指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海关、税务、统计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不缺位、不越位,是应有的执法伦理。中央提出,坚决遏制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权力之手不乱伸,守住边界尽到责,才能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