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治”不是学校管理的好办法

2024-12-26 07:39:09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田艳敏

“罚治”不是学校管理的好办法

  12月23日,网友发布一则湖北黄石大冶市聚龙高级中学《关于课堂管理的几点规定》。《规定》对老师的日常行为施行违者罚款制度,罚款金额从30元至300元不等。其中包括“上课期间,有学生睡觉不予管理者,按睡觉学生人数,每人次扣5元”等十三条规定。(12月24日红星新闻)

  对此,该校工作人员回应称,上述规定已经连续实施多年,并非今年才开始施行。《规定》由教务处制定,老师违反相应条例,财务人员会直接在老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大冶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则表示,私立学校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有权设立管理老师的规章制度。

  私立学校不是事业单位,但其教师的权利也依法受《教师法》《劳动合同法》保护。学校有权自主制定管理老师的规章制度,但这些规章制度不能违反上位法,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

  私立学校有对教师进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权力,但处分、处罚措施没有“罚款”一说。根据我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教师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学校没有对教师进行罚款的权力,罚款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执行。

  此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私立学校对教师罚款“扣钱”,涉嫌克扣教师劳动报酬。学校如果以赔偿经济损失为名扣教师工资,要举证教师的行为给学校带来哪些具体的损失。

  对于该校的“扣钱”规定,也有一些网友是支持的,认为对教师就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不得不说,这种观点没有站在教师的立场去尊重和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用罚款扣钱的方式既涉嫌违法,也很难“罚”出良好的校风、教风,一方面,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会受到伤害;另一方面,教师也可能把罚款的方式用于学生管理之中。

  比如,对于学生上课睡觉要罚老师,这是把学生上课睡觉的责任也算在教师身上。学生上课睡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老师上课缺乏吸引力、学生做作业做得太晚、身体不舒服等等,有的学生经老师管理后还会睡觉,那怎么判断有没有管理?提高学生课堂专注度,需要综合治理,创新课堂教学方式,而不是只要求老师加强管理。

  前不久,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教师待遇保障,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落实这些措施,关键在于依法治教,尤其是地方教育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并监督包括私立学校在内的所有学校依法履行办学、规范管理的职责。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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