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贯穿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从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系列的创新理论发展彰显了我们党对经济规律认识的持续深化。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不仅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所在,更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资源配置、应对风险挑战、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
▶▶充分发挥有效市场作用,激发经济内生动力
在经济学理论中,有效市场是指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理想状态。市场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依托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自发地引导资源流向效益最高的领域,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作为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必然要通过加大创新力度、突破技术瓶颈,或者通过商业模式、运营管理方式创新等方式来提高自身市场竞争水平。因此,有效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既可以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活力,又可以催生新兴产业,对激发产业活力、推动产业升级、积极融入全球经济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近年来,为充分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为更多企业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济南市不断完善市场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以持续深化改革消门槛、破壁垒、除阻碍,着力完善有效市场,不断激发经济内生动力。
▶▶强化有为政府职能,筑牢经济发展根基
尽管市场机制具有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但在现实经济运行中,市场失灵的情况也有发生,这就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强化有为政府的职能,才能筑牢经济发展根基,保证经济稳步前行。有为政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以弥补市场缺陷、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府。有为政府不是大包大揽、过度干预市场的全能政府,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与市场协同互补的智慧型政府,其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提供科学宏观调控、提高有效政府治理和创造健康稳定的经济环境等方面。比如,在产业发展初期,当市场主体对新兴产业的前景认知不足、投资意愿低迷时,政府可以通过前瞻性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等手段,助力新兴产业破局起步。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例,早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面临技术瓶颈难突破、生产成本高昂、市场认可度低等困境,政府出台购车补贴、研发资助、充电桩建设补贴等系列政策,激发车企研发热情,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培育市场需求,为产业从萌芽走向成熟奠定了基础。如今,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在全球崭露头角,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度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成为推动绿色发展、实现汽车产业弯道超车的关键力量,这背后离不开有为政府的精心培育与引导。
▶▶协同发力,实现“放得活”与“管得住”的辩证统一
有效市场能够充分激发资源配置效率、释放创新活力,有为政府则肩负着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公平正义、推动宏观调控等重任,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犹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统筹二者关系,实现“放得活”与“管得住”的辩证统一,是破解经济发展难题、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关键所在。
一是明确职能分工,厘清市场与政府边界。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的自主调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确保资源高效配置;另一方面,在市场管不到和管不好的地方,则要更好发挥政府在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制定、市场秩序维护和公共服务保障提供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市场健康有序运行。通过科学界定市场与政府的职责范围,确保市场和政府在各自领域内高效运作,既能避免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又能防止市场失灵带来风险,从而在“放得活”与“管得住”之间找到平衡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实现政策精准发力。首先,构建政策制定协同体系,在制定政策时确保各部门能够相互协调,提升政策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其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沟通协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加强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再次,不断完善政策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内容。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政策制定过程,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多方联动和持续优化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认可度,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社会效应,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第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的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政府应建立健全与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等,为企业创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第二,要转变政府职能。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要优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市场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第四,要强化法治保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姜珲 作者系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