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卷翻天,街道办招环卫工只招90后”。图片显示,广州一街道办事处招聘6名环卫工人,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2月18日,新市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回应:“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个行业”,“本次招聘确实是这个条件,不能说坐办公室的招聘就可以限制35岁,环卫工也可以,不然这就是职业歧视。”(2月19日中国经营报)
近年来,35岁之前是“人力资源”,35岁之后是“人力成本”的观念盛行,“35岁职场荣枯线”已经成为不少人望而生畏的一道坎。因为35岁职业门槛设置而引发的舆论热度不断攀升。2023年10月,广东佛山市南庄镇机关事务所“招聘保洁要求35岁以下”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不少人戏称“看来自己35岁以后只有当无业游民的份了”。而早在2015年,就有企业因拒绝录用45岁以上司机,被法院判定侵犯平等就业权并赔偿精神损失。
这家街道办一面标榜消除职业偏见,一面却在招聘公告中直接剥夺大龄人员的竞争资格,恰恰是戴着有色眼镜,用魔法打败魔法。
设置35岁职业门槛,首先涉嫌违法。它违反了我国就业促进法。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年龄歧视等违反平等就业现象的监督检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其次是认知错误。部分用人单位片面认为35岁以下的人员在精力、身体素质等多个方面相比35岁以上的人员具有较大优势,故而优先招用35岁以下人员。事实上,2023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加上如今退休时间也可延迟,如果还死抱着35岁职业门槛刻舟求剑,无疑是不负责任的。
再次是35岁职业门槛易造成人才浪费。35岁正是人生和职业的一个“黄金期”,因为这个门槛阻碍,许多具备相应能力的求职者往往被迫从事与其专业或经验不匹配的工作。这不仅是对他们个人职业发展的不公,对整个社会亦是一种令人心痛的浪费。这条门槛的设置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也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不管什么行业什么工作,除了国家特殊要求外,都不该有35岁职业门槛。目前,公务员招录要求35岁以下的“一刀切”局面,正在加速改变,各行各业要及时跟上来,准确把握“年龄—能力相称度”的招聘边界,并加强对中高龄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加速培育人尽其才劳动力市场,对于一些需要丰富经验和阅历的岗位,应当向35岁及以上的群体倾斜,加快建设中高龄劳动者友好社会。
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专门的立法工作,扩大反就业歧视的范围以消除歧视行为。政府除了加强对就业歧视的监管、执法力度外,还要探索建立录用中高龄劳动者激励机制,对聘任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贴。
劳动者也应着眼于自身,努力创造“年龄—能力相称度”的能力信号,注重提升自我价值,同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