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价茅台、内部专供、茅台纪念……五花八门的所谓“定制酒”“内部渠道”,真的名副其实吗?历下检察带你揭开“高仿茅台”的面纱。
一次购买揭开案情冰山一角
2022年,王先生经朋友介绍,在酒水经销商潘某处以每瓶1999元的价格购买茅台酒若干。白酒到货后,他开箱品尝发现酒的味道较淡,立即意识到自己买的可能是假酒,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不出所料,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王先生购买的茅台酒产自一家私人制酒小作坊。“茅台散酒+包装材料”,经简单调制、灌装包装后,摇身一变成为微信朋友圈里售卖的“飞天茅台酒”。
“低价茅台”原是散酒勾兑
罗某、张某等三人未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外省市一小作坊内生产假冒飞天茅台酒。他们通过参加糖酒会进行宣传,并由此结识了经销商潘某,向其表明自己有低价茅台酒出售,并由此形成一条分工明确的“产业链”——罗某制酒灌装,张某负责销售,而潘某则从罗某处购买后进行转售。
当有顾客上门时,罗某便根据需求去向售卖假茅台酒包材的上家订购包装材料,而后将100元一斤的茅台镇散酒和一纸杯真飞天茅台酒在大缸中进行混合调制,经灌装、封口、贴标、打包装箱等工序,生产出以假乱真的各类飞天茅台酒,并在成本价基础上加价售卖出去。两年间,罗某等人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3万余元。
跨地域办案解决关键证据
罗某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有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案系跨地域多层级犯罪,涉及网络、电子支付、物流等销售方式,销售手段较为复杂,各参与人的主观方面不尽相同,取证难度较大;案件涉及的注册商标知名度高、涉案价值特别巨大,社会影响重大,侦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较多。针对上述情况,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组建专门办案组,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精准引导侦查取证,着力解决关键证据问题。最终,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罗某、张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制造、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的白酒,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严重扰乱白酒消费市场秩序,也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造成危害。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要擦亮双眼,尽可能选择可靠的正规途径购买,不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来历不明的商品,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在购买过程中,遇到假冒、伪劣产品,要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