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参事|网络平台几元、几十元的“开盲盒”式扣费,钱少,事儿就不大?

2025-05-26 07:42:3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曹雅欣 卢宇辰

责任编辑:高原

  骑行结束关锁后仍被系统通知“数小时未锁车”,免费时长内的骑行却“被超时”扣钱,骑行优惠卡是次卡还是月卡模糊不清……近来,不少用户使用共享单车遭遇平台“开盲盒式”扣费。

  其实不仅是骑行“被超时”,还有取消打车订单被扣费、免费套餐被扣服务费、自动续费无事先通知……网络平台“开盲盒式”扣“小钱”的情况不在少数——一方面,套餐满减、会员卡规则等往往有着复杂的计费方式,让人眼不明所以地交了钱;另一方面,对智能系统高度依赖让用户误操作撤回难,也让扣费纠纷成为投诉的高发地。

  怎样告别“开盲盒式”扣费?

  明明锁了车,为啥还扣钱?

  “新闻上说的骑共享单车‘被超时’,我也遇到过!”

  市民张玲平时上下班经常骑共享单车,还办理了套餐,60分钟内算一次骑行,按理说不超时就不会再扣款。就在今年3月,她用某平台单车骑行20分钟,明明已经锁车,但不知道为什么被扣款了1元。“我登上小程序查询才发现,系统显示我69分钟后才锁车,所以自动扣款了,并没有通过小程序给我发消息提醒锁车未成功或即将超出套餐时间。”张玲说,虽然只有1元,但自己心里实在气不过,毕竟小程序上显示的车辆位置可以看出,车辆直到扣款都没有移动位置。于是她与人工客服多次沟通,但对方均以“69分钟超时”为由,不予退款1元。“还有一次我续费单车月卡,收费17.45元,次月自动续费的时候扣了17.9元,但我同事同样续费,只扣了16元。虽然每月相差不到2元,但也是乱收费啊!”张玲吐槽的,不仅是“被超时”问题。

  “我骑电动共享单车,期间跨区后推回该车的服务区,放在指定停放区域,点击还车后扣除了我12.5元费用,包括跨区罚款10元,但是我已经把车还回到服务区内的指定停车区域了啊。”一位外地受访者也向记者吐槽了自己的经历,此事的后续是,该受访者在平台上发起了投诉,近半个月都没有接到关于此次乱扣费的电话或者线上回复。“后来我打开小程序,看到个人钱包里面有退回来的10元,我立即点击提现,上面显示3至5天到账,结果一直到现在又是快半个月了,提现也没有到账,这10元钱就不知所踪了……”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相关关键词,发现类似的情况非常多。不只是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也是被“乱扣费”的重灾区——“我在5月2日归还充电宝,并已确认没有弹出,但充电宝没有扣款,一直到今天莫名其妙给我扣了80块钱,拨打客服没人接听”“我在5月15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租借充充电宝,共计使用1小时后正常归还,5月17日显示扣款99元,联系客服不予处理退款”“5月12日借了充电宝,用了2个小时按照小程序导航到充电桩还了充电宝,没想到一直在扣费,又专门去商场拍摄了视频,发现充电宝也拿不出来了。自己的充电桩有问题,订单还是继续扣费”……

  “连续包月”选项,竟是默认的?

  “开盲盒”式扣费中,“连续包月”的自动续费也是不少人经历过的,有网友发现被平台“背刺”后,直呼“损失了一个亿”。

  “有时候因为工作需要,会在一些办公软件上充值会员体验卡或者月卡,结果第二月发现还在自动续费,‘打工人’真是‘两眼一黑’……”市民小路说,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不是一两次了,有时候好几个月才发现一直在被扣费。“因为不少平台推出的‘连续包月’首月充值优惠比较多,比如正价为19.9元,首月可能只需要9.9元,我就会只够买这一个月。确实有些是我自己忘了关闭自动续费,要为自己的健忘买单,但也有不少确实是被‘坑’了。”小路说,自己在平台上做过实验,有些会员充值的时候,会在很不起眼的角落有个“是否开通连续包月”的选项,而且是默认同意的,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钱虽不多,事儿却不小。有些人默默咽下这口窝囊气,也有人“不惯着”。记者查询相关案例发现,偷偷扣款的平台,已经有了被告上法庭的先例——

  唐先生支出0.3元开通某网盘24小时体验会员。次日,这家网盘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在未通知唐先生的情况下,通过唐先生的支付宝账号自动续费扣款29.9元。后连续七个月,唐先生每个月均被某科技公司自动扣款29.9元。唐先生表示,自己得知被自动扣款后,向客服提出异议要求退钱,但客服予以拒绝,表示续费已提前5天通过APP站内信发送通知,并附站内信查看路径。查看路径显示,APP并无消息标识,“消息通知”需进入网盘会员中心后,点击右上方“我的会员”进去查看。同时,唐先生提交会员购买页面截图显示,在“连续包月”购买选项下有一行灰色小字体显示“到期后自动续费20元/月,可随时取消”,在“同意协议并支付”的支付选项下方有一行灰色小字体显示“开通会员即表示同意续费协议/会员协议/付费授权服务协议”。

  唐先生认为,某科技公司在其购买体验会员时隐藏了自动续费,且未能以有效的方式提前通知,侵害其知情权,遂诉至法院请求退还扣除的费用共计239.2元。最终,唐先生胜诉了。

  开通时“一键式”,取消咋这么难?

  中消协日前发布的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开盲盒式”扣费的重灾区有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而且,有的共享充电宝同区域、不同门店收费标准不同。其他消费领域同样暗藏扣费陷阱,比如明明没打车,却遭平台收取打车费;没接到扣费通知,却被平台自动续费……接到投诉,平台要么推称是系统问题,要么道歉后照扣不误,要么干脆装聋作哑。

  “我最近还发现一个容易让人‘手误’的服务,那就是‘先用后付’,大人有时会误点,小孩不认识字更是乱点。”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出于风险考虑,我把这个功能关掉了,但下次用时不知怎么又变成‘先用后付’优先。”“先用后付”是指满足特定条件的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时可先0元下单试用,待确认接受商品时再支付款项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伴随着电子商务等新消费业态的蓬勃发展,“先用后付”凭借其灵活性和便捷性也迅速普及。记者搜索发现,主流电商平台普遍支持“先用后付”功能。不过,该模式在为消费者提供试用体验、减少资金占用等便利的同时,也带来风险隐患,引发不少投诉。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先用后付”为关键词搜索,数据显示,该平台存在超过1万条相关投诉信息。其中,默认开通、关闭步骤多、不知情购买、退货难、诱导分期付款等成为投诉的“重灾区”。中国消费者协会《2024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有消费者反映,“双11”期间莫名被开通“先用后付”,并出现重复扣款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2月发布的《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也指出,“先享后付”隐患多,消费者需防范隐藏“陷阱”。

  “不知道你们有没发现,不论是连续包月还是‘先用后付’,还是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的服务卡,在开通环节都特别简单,甚至选项都是默认的,但要是想取消可就难了!”刘女士说,与开通流程的便捷相比,其关闭流程的操作执行则需要多个步骤,包括“设置、钱包、支付设置、自动扣款管理、‘先用后付’管理”等环节,入口非常隐蔽,寻找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消费者的选择权,平台凭啥忽视?

  不少用户质疑,平台“开盲盒式”扣费,并不是技术不力、考虑不周,而是精准拿捏用户心理,将其作为侵害用户利益的套路——如果真是系统缺陷,怎么每次都是多收钱,没一次多返钱?如果平台真能知错就改,哪还有那么多用户接二连三地踩同一个坑?

  “现在咱们都很依赖智能手机,平台推出的自动扣费、连续包月、信用支付等服务,也很符合现在人的消费习惯,毕竟连点点手机的操作都省去了,确实很方便。”市民秦先生认为,这些服务虽然便利,但一些平台也会在其中寻找漏洞,“这些服务用不用,应该尊重消费者而选择,不能在消费者还不了解详情的情况下直接‘搭售’。由于平台设定的扣费条款等表述比较专业,用户一般不会逐条查看。再加上信任平台,用户大多直接付款。后期即便用户发现平台算的账不对,也懒得或没有精力为几块十几块的“小钱”计较;偶有较真的,往往因为投诉无果、举证艰难等无奈作罢。从复杂化条款到多扣“小钱”,再到对用户投诉置若罔闻,平台仿佛患上“听力障碍”。

  实际上,“开盲盒式”扣费已经触犯了法律。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均要求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每次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授权扣费。像是某科技公司在唐先生购买的24小时体验会员尚未结束时,在未通知、提醒唐先生的情况下即采取自动续费扣款;此外,在后续提供自动续费服务过程中,仅通过APP站内信息的方式通知唐先生自动续费事宜,而该APP界面并未设计显而易见的“消息”标识,难以看到站内信息,消费者难以注意,实际上剥夺了消费者对于每一次授权扣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正如有观点所言,“钱小”并非“事不大”,网络消费中要把消费者的体验当回事,以真诚共筑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才能赢得消费者长久的信赖。

  真正的商业智慧,不是设置收费陷阱

  新华时评

  “被超时”“被扣费”等花样,看似精明的变现策略,实则侵蚀了消费者信任。一方面,套餐满减、会员卡规则等往往有着复杂的计费方式,让人眼花缭乱、陷入困惑,甚至不明所以地交了钱;另一方面,对智能系统高度依赖让用户误操作撤回难,也让扣费纠纷成为投诉的高发地。网络消费同样需要以人为本,客户服务要充满人情味,需充分理解消费者诉求,秉持用科技改变生活的长远愿景,而非短视地榨取蝇头小利。

  真正的商业智慧,不在于设置隐蔽的收费陷阱,而在于通过提升服务质量让用户自愿续费。增强公众的网络消费信心,重在优化消费体验。网络平台应当履行好自身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条款等进行自查自纠,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升平台收费透明度,在扣费规则设计阶段就要充分考虑消费者退订自由,以具体可操作的条款共促更健全的消费服务软环境。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离不开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小事”聚少成多也是影响消费环境的大事,要用更大强度、更多智慧的监管执法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信用消费体系,剔除影响消费体验的不利因素和掣肘环节,才能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市场更加繁荣健康。

  平台未必是赢家

  北京晚报

  “开盲盒式”扣费或许是精明的变现手段,一笔笔“小钱”,可以积少成多;但让消费者闹心,就很难说是聪明的商业谋划。“为了几块、十几块钱,要打很多个客服电话,有时还退不回来,还会担心不知道哪次又遇到类似情况”,消费者一次次留下坏印象,最终会用脚投票。在互联网时代,用户踩的雷转眼就可能出现在“吐槽帖”中;平台在用户身上薅的每根羊毛,早晚成为射向自身的“回旋镖”。

  平台老念叨用户思维,其实用户思维很简单:少给用户埋坑,多给服务提质。守法是经营的底线,平台应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对收费条款等自查自纠,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诚信是营商的基石,平台要真正把顾客当上 帝,靠服务品质说话,拿收费透明度博好感,用实际行动优化消费体验。当然,职能部门也要通过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逐渐缩小监管盲区等,倒逼平台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让用户放心的消费环境。

  用户付费如”开盲盒“,注定是吃亏的一方;处心积虑设置“扣费盲盒”,平台未必就是赢家。总想着揩用户的油,怎么可能长远发展;为蝇头小利设机关,平台的信誉迟早会被扣光。“钱小”事大,共享平台扣费,莫再因小失大。

  神回复

  网友@舒舒:信任崩塌只1元,重建却要一万年!

  网友@小花被:共享单车的锁,怕不是“薛定谔的锁”?

  网友@草莓熊的熊:这哪是“优惠”,分明是“钓鱼执法”。

  网友@匹诺曹女士:系统误判扣费,用户买单?技术背锅还是人性化缺失!

  街采 受访者张同学(左)

市民参事|网络平台几元、几十元的“开盲盒”式扣费,钱少,事儿就不大?

  我曾因某小说会员没发现有自动续费,被连续扣费一年多,这中间一次未用却每月被扣15块多。我认为商家利用消费者侥幸心理,默认自动包月是故意设陷阱,包月价格本就是正常价却以“优惠”诱导开通,还需用户自己关闭续费很不合理。希望出台监管机制,如根据APP使用记录判断是否该退款,像未成年直播充值可退那样。

  受访者张同学(右)

市民参事|网络平台几元、几十元的“开盲盒”式扣费,钱少,事儿就不大?

  我平时开会员会先关自动扣费,但使用某网盘时,曾因付款项目找不到关闭入口,被自动续费近一年。我觉得平台存在三大问题:默认自动包月、申诉难被拒、界面设计诱导消费。这不全是因为用户依赖智能系统,平台监管不力和商家诱导是主因,政府需出台类似网购的专项法规,同时建议平台在扣费前多阶段提醒用户。

  受访者吴先生(左)

市民参事|网络平台几元、几十元的“开盲盒”式扣费,钱少,事儿就不大?

  我开通音乐、影视会员时,常被默认勾选自动续费,扣费后才发现。因为申诉流程繁琐、时间成本高,多数人就算被“坑”也不了了之,还有些人因为经济相对自由、可能需要随时用会员,对小额扣费不太在意。我觉得用户自身要提高警惕,少用陌生软件,注意保护密码并即时关注短信提示。

  受访者张先生(右)

市民参事|网络平台几元、几十元的“开盲盒”式扣费,钱少,事儿就不大?

  我因为习惯使用软件的免密支付,经常被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多次被扣款后才察觉。建议平台在VIP到期前,使用比较明确的方式来提醒用户是否续费,给用户缓冲期。我们现在习惯依赖智能服务,容易放松警惕,商家可能借此钻空子,但我们自己也要对扣费上心,不能吃哑巴亏。

  欣视界

  这笔“暗账”要算明白

  当共享单车的智能锁成为“薛定谔的锁”,关锁时间任由系统“自由心证”;当自动续费条款藏身于用户协议第8页的“蚂蚁字体“中;当“30天体验会员”的弹窗按钮将“同意”放大成醒目的绿色,而“取消”缩成灰色小字——技术不再是中立的工具,而是异化为精准收割的镰刀。

  “开盲盒”式扣费的本质,是平台利用技术霸权与人性弱点的双重操控。平台深谙行为经济学中的“现状偏差”与“损失厌恶”:0.3元的体验价激活用户的占便宜心理,默认勾选的自动续费利用惯性思维,小额扣费则精准踩中“维权成本高于损失”的人性弱点。这种将心理学模型转化为利润增长点的商业模式,让消费者在无意识中沦为“数字围猎”的猎物。

  终结“开盲盒”式扣费乱象,需构建技术伦理、监管机制与消费者觉醒的三重防线。首先,平台必须管好自己,将选择权真正交还用户。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动续费需以显著方式提醒,但现实中仍有平台将“显著”定义为“登录时闪过0.5秒的弹窗”。其次,监管需要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治理”。当前对隐蔽扣费的处罚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按欺诈行为“退一赔三”,但单笔扣费常在百元以下,难以形成震慑。最后,消费者的警惕性也需要进化。当越来越多用户学会定期检查自动续费列表、用录屏保存关锁证据、在第三方平台集体发声时,个体的觉醒正在汇聚成对抗“暗账经济”的集体力量。

  唯有让技术回归服务本质、让规则重拾透明初心、让监管长出“牙齿”,才能撕开“开盲盒”式扣费的灰色幕布。毕竟,健康的商业生态不应是一场消费者与平台的“猫鼠游戏”,而应建立在“阳光下的契约”之上——这既是商业伦理的底线,更是数字时代应有的温度。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曹雅欣 卢宇辰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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