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因事故停运 法院判决:赔停运损失

2025-05-30 09:07:0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侯月

责任编辑:田艳敏

  网约车在运营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维修期间,司机无法接单,真实损失如何认定?近日,槐荫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告诉你“停运损失”在法律中究竟如何界定。

  2023年11月,赵某驾车追尾钱某的运营网约车,交警认定赵某全责。钱某车辆送4S店维修3天,主张每日450元共1350元停运损失。赵某以维修仅7小时、收入证明不实为由拒赔。

  法院审理认为,车辆维修期间因等待配件、排队等客观原因无法运营,3天停运属合理范围。钱某提供的平台流水和银行记录未能真实反映日均净收入,法院参照《2023年度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核算,判决赵某赔偿955元,双方服判。

  法官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主张停运损失需满足两点:车辆具有合法营运资质;损失与维修周期相符且证据充分。若网约车事故致乘客受伤,无过错乘客可向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索赔;若网约车方有责,乘客可通过平台商业保险理赔或起诉司机与平台。

  法官提醒:网约车司机需依法取得营运资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联系保险,留存维修记录、收入证明等材料,索赔需实事求是,避免虚高影响案件审理。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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