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加班光荣榜”:职场PUA行不通了

2025-08-11 07:51:5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陈广江

责任编辑:刘克

  □陈广江

  近日,有人在社交平台贴出了一则《关于加班的通报表扬》,引发关注。据了解,这是某电商公司发布的7月加班通报表扬红名单。表扬信显示,榜一员工加班159.96小时,平均下班时间为23:12。在通报表扬的末尾,该电商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8月9日《法治日报》)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劳动者每月加班也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从通报内容看,上榜的15名员工中,加班最多的已超过法定上限整整4倍有余,加班最少的也远超法定上限。特别是榜一员工,全月加班近160小时,每天都是深夜下班,这无疑是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极大挑战。而在表扬通报中,对加班费一事只字未提。

  面对质疑,该电商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并非强制加班,“如果是申请加班会有加班费,自己主动加班没有申请的话,是没有加班费的”。言下之意,能不能拿到加班费,关键看员工自己。一边把加班员工捧成“榜样”,一边以“主动加班”为由规避公司责任,这套说辞无异于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对劳动法权威的挑衅。

  更值得警惕的是,该公司炮制“加班光荣榜”,将加班时长与敬业精神强行绑定,实际上是在制造“加班越多越优秀”“不加班即不敬业”的职场压力。一旦深夜打卡成为考核标准,正常上下班的员工就会成了反面典型。可见,“加班光荣榜”背后,是畸形加班文化作祟。

  若“越加班越光荣”的逻辑得不到纠正,很容易触发恶性循环:劳动者被迫承受隐性压力,陷入过度劳动泥潭,以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换取所谓的“荣耀”。长此以往,个体的创造力与社会的活力将被吞噬。

  在畸形加班文化日益引发反感的当下,这套“职场PUA”已经没有市场了。公众的态度很明确:工作需要时,协商一致、依法付薪的临时加班合理且必要。真正令大众反感的,是那些过度的、病态的加班尤其是背后种种美化加班的“有毒文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互联网大厂开始向畸形加班文化亮剑,在此背景下,这家电商企业炮制“加班光荣榜”诱导员工过度加班,显然与时代发展趋势背道而驰。对此,相关部门不能熟视无睹,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罚的处罚。劳动者也要挺直腰杆,该休息时理直气壮休息。企业更应明白,加班不等于奋斗,内卷没有出路,固守畸形加班文化注定徒劳无功。

作者:陈广江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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