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黎青 作
广东汕头一辆小车靠边停车时乘客开门,导致电动自行车翻车,60岁驾驶者刘某重伤昏迷。10月19日,记者获悉,法院审理认为,小车司机未确保车辆停靠位置安全、未对开门行为尽到提醒或制止义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案涉车辆未购买第三者商业险,司机需赔偿152万余元,刘某共计获赔166万元。 (10月19日光明网)
这一判决结果犹如一记警钟,敲响在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耳边。“开门杀”悲剧并非孤例,相似情节在多地重复上演。每一起“开门杀”事故背后,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深重的痛苦,更凸显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安全细节的忽视。
驾乘安全无小事。停车、下车、开门,这些在日常生活中看似简单的动作,倘若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无法挽回的悲剧。在道路交通这个复杂的环境中,每一个细小的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那么,我们该如何注意和防范“开门杀”事故的发生呢?首先,驾驶员在临时停车时,要确保车辆停靠的位置安全可靠,避免在非机动车道或者狭窄的路段停车,要为其他车辆和行人留出足够的通行空间。同时,驾驶员还肩负着提醒乘客注意后方来车情况的责任,要在确认安全之后,再让乘客开门下车。其次,乘客在开门下车时,也要养成仔细观察后方情况的好习惯,绝对不能贸然开门。可以采用“荷式开门法”,也就是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这样在开门的过程中自然就会转身观察后方的情况;或者采用“两段式开门”的方法,先微微打开车门,确认安全后再完全打开车门。一些营运车辆还可以通过锁死车辆加强侧后门的方式,来规避和防范开门伤人的风险。
此外,驾驶员还应及时购买车辆保险,尤其是第三者商业险。在这个案例中,司机因未购买第三者商业险,不得不承担巨额的赔偿款。保险不仅可以在事故发生时为自己减轻经济上的负担,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重要保障。
法治的终极目的不在于惩罚,而在于通过明晰的责任边界塑造秩序。乘客“开门杀”司机被判赔152万余元的案例,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驾乘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当每一位驾驶者和乘客都将安全意识牢记心中,将每一个细节都做到位,才能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