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夙伟
夜幕降临,云南昆明呈贡区联大立交匝道上,往来车辆只能凭借车灯的光亮摸索前行。联大立交2016年9月建成验收通车,然而,连接昆磨高速与联大街的匝道上路灯“失明”多年,在周围道路明亮的灯光中,联大立交匝道如同一座“暗黑孤岛”,不仅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更暗藏着诸多安全隐患。(11月6日《都市时报》)
联大立交作为呈贡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上层衔接昆磨高速,下层连通联大街主干道,匝道则承担着车流转换的关键功能。“晚上开车从高速下来走匝道,没路灯太危险了,好几次差点撞到路边的护栏。”经常往返昆明与玉溪的司机王先生吐槽道。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处回应称,道路养护职责归属该部门,但路灯设施并不在其管理范畴,建议咨询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或昆明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而昆明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给出了更为细致的权责划分:上层高速公路路灯由欧普照明公司负责,下层联大街路灯归属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而联大立交匝道路灯,他们并不清楚产权归属方。此后,记者通过联系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得知该路段目前归属于昆明桥隧管理有限公司。但该公司表示,目前,联大立交的绿化、卫生工作归属于该公司,但路灯的产权一直属于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于是,到底谁管,兜了一个大圈子,依然没有定论。
问题似乎在于,路灯的管理责任不明。但是,正如一位市民表示:“我搬到中铁佳苑已经5年了,至少这5年,我看到的联大立交匝道路灯就没亮过。”那么,其中的权责关系即使再复杂,“至少这5年”难道还查不清到底由谁负责?
或许,是有关方面以为,路灯不亮不是什么大事情,于是对于及时维修,就不当回事。其实,路灯涉及群众利益,而群众利益无小事,因此,路灯不亮是大事情。实际上,路灯不亮也确实有可能出大事。一位市民说,“9年间,她多次看到匝道上发生剐蹭事故。”而且这也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借路灯不亮而作案,影响社会治安。何况,路灯不亮对于市民还是一种侵权行为。路灯作为公共设施,纳税人已经通过纳税的方式为正常的运行买了单,应该享有路灯照明的权利。
如果真的把路灯不亮当作一件大事,那么秉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必须尽可能抓紧解决。岂能多年间不闻不问,直到现在被曝光,那么多与路灯相关的单位机构还在“扯皮”?路灯不亮,说到底,是有关部门责任意识和为民情怀的缺失,因此,对于路灯不亮的失职行为,也应该完善问责和追究的机制。唯有如此,有关部门才会予以高度的重视。路灯不亮才会真正当成一件大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