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爱民
当前,外包用工在互联网、金融、制造业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外包员工常常与正式员工承担相同的工作,却在权限、福利待遇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一些企业为追求组织弹性与成本控制,把一些员工冠以“外包”的名,却让他们干着“派遣”的活,规避法律责任,损害了劳动者权益。(11月17日《工人日报》)
在劳务外包已成常态的当下,部分企业借“外包”之名,行“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酬”之实,甚至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用工责任转嫁,使外包员工沦为权益保障的“边缘人”。这种做法不仅背离了劳动公平的初衷,更暴露出当前用工制度中的深层问题。
“外包”本是一种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旨在提升企业运营灵活性。然而,当这一机制被滥用,成为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逃避社保缴纳义务的“合法外衣”时,其合理性便不复存在。现实中,许多外包员工与正式员工工作内容、考核标准相同,却在薪酬待遇、晋升机会等方面遭遇差别对待。还有一些企业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层层转包等方式,刻意切断与劳动者的直接法律联系。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往往面临维权困境。这种“甩锅式”管理,实质上是对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挑战,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外包”之所以能成为侵权工具,根源在于监管滞后与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对劳务派遣有明确规范,但对劳务外包的法律界定仍较模糊,缺乏认定“实质用工关系”的标准。这给企业留下操作空间,使其得以通过合同包装规避责任。同时,部分外包机构为争取业务,压低报价、压缩成本,进一步损害劳动者权益。
破解这一困境,首先应完善劳务外包相关立法,确立“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原则。只要企业对外包员工实施实质性管理,就应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严查“假外包、真派遣”行为。企业也应承担社会责任。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必然尊重劳动、维护公平。企业应建立外包用工透明机制,确保外包员工享有合理薪酬和基本福利,推动形成“体面劳动”的企业文化。
此外,工会组织与劳动者自身也需提升维权意识。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为外包员工争取权益,推动建立更加公平的用工环境。
“外包”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当效率的追求以牺牲公平为代价,发展的成果也将失去意义。唯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才能让“外包”回归本义,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有尊严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