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婧
为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系统构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的制度体系,有效打破中职转高中“没通道”、学分互认“缺依据”等现实困境,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成长路径。据了解,《办法》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19日《济南时报》)
关于普职互转,此前多地已有探索。2024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印发《温州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的规定》,明确普高生和中职生之间允许互相转学;今年9月开学季,广东广州首批综合高中试点校完成学籍互转工作,一批学生由此踏上全新的学习轨道。追溯至2020年初,山东省也曾出台规定,探索逐步打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
此番,山东出台普高与中职学生互转办法,其核心指向清晰而深刻——既是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具体行动,更是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拓宽学生成长成才路径,构建更加开放、灵活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长期以来,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如同一道“单选题”,一旦作出选择,便难有机会调整方向。有些动手能力强的学生进入普高后,可能陷入“文化课吃力、特长无处施展”的困境;而更擅长逻辑思维的学生若误打误撞进入中职,又可能错失深耕学术的机会。这种刚性分流机制,不仅限制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也会无形中加剧“分数至上”的集体焦虑。
山东此次从省级层面系统构建互转制度,正是打破“单向锁定”的制度性突破,让教育回归“因人制宜”的本质。“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三大原则,体现了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学分互认机制,它巧妙地解决了长期困扰普职互转的课程衔接难题。通过“相同直认、相近可认”的学分认定方式,学生不必重复学习已掌握的内容,能够更高效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这种制度设计既保障了教育公平,又提高了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不过,制度创新落地难免要遭遇重重挑战。从先行试点地区的实践来看,普职互转在具体实施中仍面临诸多现实阻力:既有转学条件设置、课程衔接标准等技术层面的操作难题,也存在教育资源匹配度不足等系统性矛盾。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普高优于中职”的认知惯性下,家长和学生往往更倾向于从职校转向普高,反向流动则可能门可罗雀。这种“冷热不均”现象恰恰反映了亟待破除的教育偏见。
要让学籍互转真正成为“成才通道”,各地教育部门需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真正需要的学生。学校层面则需要大力推进课程改革,普通高中可引入职业启蒙课程,帮助学生发现潜能;中职学校应加强文化基础教育,为学生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打破“重普教、轻职教”的陈旧观念。当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发展通道得到实质性改善,普职互转才能真正实现其制度设计的初衷。
进一步来说,从“一考定终身”到“双向可选择”,推动普职互转的意义远不止于给个别学生提供重新选择的机会,而是为职普融通提供了“可触摸”的样本。随着这项政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越来越多青少年将在求学的双向通道中,找到契合自身的成长方向。如此,教育才能真正成为托举青春的“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