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读在职研究生还能享受个税扣除,等于国家帮我分担了部分‘充电’成本!”11月18日,市民王先生在了解到继续教育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发出这样的感慨。据悉,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将于12月1日开始。近日,济南税务公号发布了继续教育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政策解读。记者了解到,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继续教育支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持续落地,无论是学历提升还是职业资格考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相应优惠,切实减轻继续教育负担。
每年的12月,纳税人需对次年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其中,继续教育扣除成为人们关注的,也是近年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高频易错点之一。
据了解,继续教育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享受主体涵盖两类人群:一是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二是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具体优惠内容上,两类继续教育的扣除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纳税人在教育期间可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享受定额扣除,且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可达48个月。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以在职研究生教育为例,若学制为3年,纳税人可连续36个月每月扣除400元,累计扣除14400元,有效降低个人教育支出压力。”而针对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优惠则采取“一次性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一次性享受3600元的定额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在享受条件上也给出了灵活选择。其中,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扣除条件的,既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也能由父母代为扣除,充分适配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同时,纳税人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时,需留存好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确保扣除申报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