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暖 侯振龙
文化是民族复兴的精神根基和国家发展的软实力支撑,其繁荣发展关乎精神家园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文化治理现代化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并作出部署,体现党对文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彰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定决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自信更加坚定”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未来五年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需从理论逻辑、制度创新与实践路径三重维度,深入理解这些论述和安排,剖析文化治理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动力、提供支撑的方式。
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根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意识形态不仅是观念体系,更是构建政治认同、维系社会秩序的核心机制。历史经验表明,任何一个政权的稳固,都离不开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和主导。当前,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锋、交融日趋复杂,信息技术革命使意识形态传播格局发生深刻变革,意识形态领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在实践中,需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制度化体系。一方面,通过“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从学理上阐释中国道路的文明逻辑,为意识形态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要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另一方面,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使其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规范。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
文化治理的实践逻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共同强调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双轮驱动,体现了对文化双重属性的科学把握和理论创新。文化既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又具有产业经济属性;既是精神生产,又是物质实践。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文化治理必须遵循特殊规律,既要尊重意识形态建设规律,又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在现代社会,文化供给不仅关乎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更关系到价值引领的效能。
在文化事业层面,需要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这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从普惠覆盖转向提质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要特别关注特殊群体文化权益保障,优化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促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
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需要通过系统性保护与创造性转化,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要健全文物资源管理体制,强化文物安全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故宫博物院的数字化展示、国家文化公园的文旅融合模式,正是通过科技赋能与活态传承,是文物从“馆舍天地”走向“大千世界”的成功实践。这些创新做法,不仅提升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文化产业层面,需要完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要求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创新。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要健全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当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正在重塑文艺创作范式,区块链技术助力数字版权保护,云演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不断涌现。这些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不仅改变了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也为文化产业发展开辟了新空间。同时,文旅深度融合成为区域发展新引擎,这些充分证明了文化产业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文化发展的历史辩证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文化创新并重,深刻体现了“守正创新”的辩证思维。文化发展是一个连续性与变革性相统一的过程。文化遗产作为民族记忆的载体,构成了文化创新的根基;文化创新作为时代精神的体现,赋予传统文化新的生命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其传承需超越静态保护,转向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要建立健全系统性保护机制。不仅要对文物进行系统性保护,更要通过“考古中国”“文明探源工程”等重大项目,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要完善文物保护利用法律体系,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文物保护科技支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健全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要特别重视农业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水利文化遗产等新型遗产的保护利用,拓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
在创新创造方面,要建立健全文化创新激励机制。要培育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打破体制机制壁垒,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激励制度。要深化文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健全文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要特别重视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建立健全青年文化人才发现、培养、使用、评价机制,为文化创新注入青春力量。同时,要通过“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引导资本投向具有正向价值的文化领域,防范市场盲目性对文化多样性的侵蚀。
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创新环境。完善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立健全文化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文化创新成果与现实生产力相结合。加强文化创新载体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文化创新园区、基地平台。通过这些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形成全社会支持文化创新、参与文化创新的良好氛围。
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战略路径
全会通过的《建议》对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新的重要部署,强调要“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这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文化传播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要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国际传播机制。一方面,增强主流媒体国际传播能力,打造兼具中国特色与全球视野的传播平台。要优化战略布局,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媒体集群,提升国际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传播渠道建设,构建多语种、多平台、多终端的国际传播体系。另一方面,鼓励文化企业、社会组织与公民参与,通过“加强区域国别研究”实现精准传播。要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国际传播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国际传播新格局。
在话语体系构建中,需要从“要素叙事”转向“价值叙事”。讲好中国故事,其核心不是简单展示文化符号,而是阐释中华文明蕴含的“和合共生”“仁民爱物”等思想理念,使之成为应对全球挑战的公共产品。要创新话语表达方式,用国际化语言和现代化表达,展现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时代价值。要加强话语体系建设,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增强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与“十五五”规划的文化部署共同勾勒出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全景蓝图。这些重大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加强文化建设、怎样加强文化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时代召唤,也是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系统推进;既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民生答卷,也是提升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唯有将文化治理嵌入国家治理现代化全局,方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探索贡献东方智慧。
(宋暖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侯振龙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