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青 作
“之前和同事聊天计划去海南过年,当时谁也没用手机搜索。但两个小时后,我的社交平台首页就出现了海南旅游的相关推送。”近日,来自北京的王婉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聊天被偷听”的经历。不少人在使用手机等智能产品时,都有类似的感受。(1月27日《工人日报》)
实际上,所谓“偷听”并非手机本身,而是手机里下载的某些APP“偷听”用户一言一行,进而精准推荐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社交软件存在异常权限请求,例如要求“始终访问摄像头”或“读取通信录”,而这些功能与其核心服务并无必要关联。这类软件就有“偷听”“偷看”用户言行的可能。原因是,许多用户在安装应用时并未仔细阅读授权协议,往往“一键同意”开放各类权限,却未意识到自己可能已处于被“监听”的状态。
当下,很多人不仅困在算法里,也被困在“信息裸露”里。一项调查显示,超过77%的受访者表示曾遭遇疑似手机被“偷听”的情况。被“偷听”本身令人不适,隐私权益遭侵犯更引发担忧,而维权时难以取证则加深了公众的无力感。
从表面上看,某些APP的“监听”行为获得了用户授权,但由于大多数人并未真正阅读那些冗长的条款,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并未得到完整保障。某些恶意APP甚至未经用户许可,便私自开启麦克风等权限进行窃听。这些行为都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如果APP“偷听”仅用于商业推荐,其危害相对较小;若被用于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后果将十分严重。所以,从用户到APP运营商,从手机厂商到监管部门,都应当对“偷听”行为坚决说“不”。
作为用户,应当谨慎对待各类APP提出的权限申请,养成细读条款、按需授权的习惯,仅在必要时临时开启麦克风、摄像头等功能。同时,也需警惕未经授权擅自监听的行为,一旦发现可疑迹象,应及时通过投诉、举报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APP运营商则应自觉约束权限索取行为,避免过度索权侵害用户权益,否则不仅将面临工信部门通报整改,也可能招致用户集体诉讼与品牌信任流失。从监管角度,一方面需通过法规明确禁止非必要监听,划清APP使用手机权限的合理边界;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偷听”行为的技术监测与违规处置。
近期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仅在用户主动选择使用拍照、发送语音、录音录像等功能时调用相机、麦克风权限,不得在用户停止使用相关功能或者无关场景调用相机、麦克风权限。期待法规层面对APP“偷听”“偷看”用户形成有效约束,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用户权益。此外,手机厂商是否应该设计“一键关闭”相机、麦克风等敏感权限的物理开关,也值得行业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