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陷阱 你可能天天踩

2026-04-17 09:28:2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兰萃

责任编辑:刘克

  近日,婚宴寿宴中常用的“高颜值”纸杯引发广泛关注,这类纸杯在包装上用醒目大字标注“食品级、可直接待客”,吸引消费者购买,可消费者买回家后却发现,包装角落藏着一行极易被忽略的蝇头小字—“需配吸管使用”。商家这种“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操作,被媒体曝光后引发众多消费者不满,也成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

  事实上,这类通过隐蔽、误导性手段规避责任、诱导消费的违法行为并非个例,现实消费中屡见不鲜。为帮助大家认清各类消费套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报邀请山东京堂木律师事务所韩义洋律师,拆解四种商家高频违法行为,帮助大家全面识别、精准避坑,避开消费误区—

  文字“套路”藏猫腻 大字吸睛,小字埋坑

  这类违法行为的核心是通过“文字差异”隐蔽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不符合预期的商品,隐蔽性极强,易被忽视。近期被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曝光的婚宴纸杯案例中,商家在包装上用醒目大字标注“食品级、可直接待客”,吸引消费者购买用于婚宴、寿宴等场合,可消费者买回家后却发现,包装角落藏着一行蝇头小字——“需配吸管使用”,看似简单的提示,实则规避了纸杯直接接触口唇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问题,属于典型的误导消费行为。

  类似案例还有很多:大字标注“全网最低价”,却在角落用小字注明“限特定规格、限前10名”;大字宣称“增强免疫力、调理身体”,小字却隐去“不能代替药物”的关键提示;大字写“免费安装”,小字却限定“仅含基础安装,配件需另行付费”。这些操作的核心都是用醒目文字吸引注意力,用隐蔽文字规避责任。

  律师解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通过文字差异刻意隐瞒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属于明确的虚假宣传行为。

  夸大功效吹“牛皮” 普通商品变“神药”

  这类行为与文字误导的核心共性是“误导消费”,区别在于商家不通过隐蔽文字隐藏信息,而是直接对商品功效、性能进行虚假、夸大描述,诱使消费者下单。类似场景在保健品、护肤品、医疗器械销售中尤为常见:商家宣称普通保健品“可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普通护肤品“可快速祛斑、美白”,普通治疗仪“可根治腰椎间盘突出”,这些宣传均与商品实际功效不符,属于违法行为。

  律师解读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构成虚假广告。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也明确禁止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此类行为与文字误导同属虚假宣传范畴,商家将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霸王条款“套路深” 签字就等于“认栽”?

  这类行为的核心是“规避责任”,商家通过制定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变相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且通常会以隐蔽方式呈现,与文字误导的“隐蔽性”高度一致。常见场景包括:“一经签收,概不负责”“自行转运破损概不赔偿”等条款;要求消费者签订“退卡需支付高额违约金”“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协议;擅自扩大“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拒绝消费者合理的退货申请等。

  律师解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类格式条款无效。就像隐蔽性文字误导中的小字提示一样,即便商家将此类不平等条款以隐蔽方式标注出来,只要其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可依法拒绝履行,且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若商家以“已标注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消费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追究商家的违法责任。

  价格欺诈玩“套路” 优惠都是“障眼法”

  价格欺诈的核心是“误导消费”,通过虚假信息让消费者产生“占便宜”的错觉,进而下单消费。常见表现为:商家虚构原价,先抬高商品价格,再标注“打折”“降价”“清仓”,营造“全网最低价”“限时优惠”的假象;承诺“实付价为最终价,差价退还”,但当消费者发现同款商品实付价更低时,却以“使用了优惠券”等理由拒绝退差价;通过“买商品赠高价值赠品”吸引消费者,却在消费者下单后,以“赠品缺货”“赠品需另行付费”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律师解读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此类行为与“大小字陷阱”均属于“引人误解的消费误导”,消费者一旦发现,可要求商家退还差价、赔偿损失,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对商家依法予以处罚。

  三步维权

  守住你的“钱袋子”

  若发现自己遭遇上述任何一类违法行为,可分三步

  维权:第一步,与商家协商沟通,要求商家退还货款、赔偿损失,或按照宣传内容履行义务;第二步,若协商无果,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5投诉,或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官网举报,提交相关证据,由监管部门介入查处;第三步,若损失较大,或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自身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同时,也可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

作者:兰萃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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