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三个核心要义

2026-05-11 10:32:5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巩克菊 李文一

责任编辑:张晓琳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号召,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民造福

  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指南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由此,深刻体现了政绩观的根本价值立场,鲜明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核心命题。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正确政绩观要深深根植于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特征,深刻彰显着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是政绩为了人民,决定着政绩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党的性质和根本立场出发,划定了我们党执政用权的价值边界,明确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行为底线。从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民生事业持续发力,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为民造福的政绩,本质上就是把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每一项工作都围绕人民利益展开,让每一份政绩都成为守护人民幸福的坚实支撑。二是政绩依靠人民,汇聚了政绩建设的力量源泉。人民群众是基层实际的最真切感知者,也是干事创业的最广泛参与者,党员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发展的优势与短板,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中凝聚群众智慧,让政绩建设的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推动发展的过程。三是政绩由人民来评判,标定了政绩建设的最终归宿。面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核心指标。

  正确政绩观的原则是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

  树什么样的政绩,是衡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度量衡,更是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成效、关乎民心向背的根本性问题。

  正确的政绩观,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摒弃“形象工程”“数字政绩”,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一是要从当下国家发展阶段的客观实际出发,把握发展规律的时间维度。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重心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这是我国发展的基本国情,也是谋划政绩的根本前提。二是要从各地区的具体实际出发,把握发展规律的空间维度。客观规律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存在差异,政绩谋划必须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优势与短板,走出一条贴合具体实际的发展之路。三是要立足国家“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规划治国的制度优势,把握发展规律的全局维度。“十五五”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是我国发展规划制度的接续推进,本身就是对客观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和科学运用,更是谋划政绩、推进工作的根本遵循。规划从7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到12项战略任务,为树立政绩、开展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正确政绩观的践行路径是实干担当

  靠什么树政绩,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定盘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这一重要指示,既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锚定了价值航向,也明确了具体的实践路径。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靠实干来践行,靠实绩来检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实干要处理好“知”和“行”的辩证统一关系。“非知之难,行之惟难”,正确政绩观的树立离不开理论清醒,更离不开实践躬行。只有在深入了解符合客观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将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二者才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是实干要将行动落在实处,把实效落在实事上。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的攻坚克难到乡村振兴的久久为功;从生态保护的持续发力到民生福祉的不断改善,真正的政绩始终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因此,党员干部要坚持“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深入基层摸清实情,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办好每件实事,让政绩体现在群众的口碑里、生活的改善中。三是实干要以钉钉子精神攻坚克难。“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应当勇于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作者单位:山东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巩克菊 李文一

责任编辑:张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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