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作为“数字原生代”,是技术最活跃的接受者和应用者,却也因其世界观、价值观尚在塑造期,法治思维相对薄弱,极易在复杂的数字环境中从“受益者”滑向“受害者”甚至“侵权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指出,帮信罪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特点,35岁以下占比超80%,25岁以下占三分之一。这一严峻现实警示我们,在数字经济时代,法治思维已不再是抽象的法理概念,而是关乎个体安全、社会秩序与未来竞争力的核心素养。
法治思维,本质上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处理问题的准绳。在数字语境下,它具体体现为对个人信息权的自觉、对网络行为法律边界的认知、对技术风险的法律辨识能力以及对数字化争议的依法解决能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与“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统筹部署,为高校法治教育提供了明确指引。与此同时,2025年9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立法层面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奠定了制度基础。
因此,系统探究数字经济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路径,不仅是回应现实风险的必要之举,更是落实国家战略、培育新时代高素质数字公民的应有之义。
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现实困境与成因剖析
当前,大学生在数字环境中的行为模式,暴露出其法治思维在认知、行为与后果评估三个层面的系统性缺失。这种缺失并非简单的“不懂法”,而是法律知识未能内化为稳定的思维习惯与行为逻辑。
首先,在权利认知层面,表现为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主动放弃”与“无意识侵害”并存。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以“知情—同意”为核心的权利框架,但大学生常为获取微小便利(如注册优惠、APP体验)而轻易授权非必要权限,实质是将自身数据商品化,漠视了信息自决权这一人格权在数字时代的延伸。同时,随意转发他人成绩、病历等隐私信息的行为屡见不鲜,这直接侵害了他人信息权益,反映出对法律所赋予的绝对性权利属性认知不足。
其次,在行为规范层面,网络参与者的法律边界意识普遍模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了网络用户“抵制不良信息”的法定义务,但大学生面对海量信息时,批判性核实能力不足,易成为谣言传播的节点。更甚者,为吸引流量而编造虚假信息、煽动对立、抄袭创意的行为,直接触碰了法律红线。
最后,在风险后果层面,对法律责任的认知浅薄导致从“被害人”到“工具人”的角色异化。大学生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危受害群体,其陷入“刷单返利”“兼职陷阱”的背后,是对我国相关法律所揭示犯罪模式辨识力的缺乏。更具危害性的是,部分大学生为牟取小利,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成为诈骗资金转移的“帮凶”,涉嫌构成帮信罪。
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路径探析
针对上述困境,高校法治教育必须进行范式转型,从分散的知识点教学转向系统的思维塑造,构建一个深度融合专业教育、校园管理与生活实践的培育生态。
首先,要深化课程改革,法治思维的培育必须超越法条罗列,深度融入学科知识体系。通识课程应着重阐释法律文本背后的国家意志、核心价值与宪法精神,铸牢学生的国家认同与制度认同。专业课程则需紧密结合学科逻辑与实践场景,例如在计算机科学中嵌入数据伦理与算法合规分析,在新闻传播学中探讨信息传播的法律边界与社会责任,从而揭示“守法”不仅是外部约束,更是专业实践本身的内在规范与价值体现,推动法治思维成为专业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
其次,要做好理论联系实际,法治思维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必须在真实、复杂,甚至充满张力的情境中予以锤炼。应重点建设融合专业特征的案例教学库,围绕数据安全、网络侵权、算法歧视等前沿议题组织深度研讨与模拟决策。同时,通过模拟法庭、辩论赛等形式,引入数字行政、知识产权等新型案例,使学生在角色代入中理解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
再次,要营造良好环境与氛围,法治思维的扎根需要适宜的校园文化土壤与制度环境。一方面,必须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提升教师融合法学理论与专业教学、回应复杂伦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应积极建设校园法治文化,通过法治文化节、专题展览、仪式教育等形式,使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与程序正义等理念渗透于日常校园生活。
最后,要打造科学的评价体系。一方面,应改革现有学生评价机制,将法治思维与合规行为纳入综合素养考评。另一方面,应提升法治教育实效,贴近学生成长实际,实现精准滴灌。在内容上,应侧重于其未来发展紧密相关的领域,如知识产权、劳动权益等;在方式上,善用法治副校长、实务专家讲座等生动载体,增强教育的吸引力与感染力;在机制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律实务人员深入校园场景,围绕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实现普法教育与日常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
(朱宝丽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李泽系德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