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停车计费,山东市场监管部门权威解读——“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不是霸王条款

2026-06-20 06:53:57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郭梦桐

责任编辑:张晓琳

  停车65分钟按2小时计费,算不算“霸王条款”?景区周边停车费为什么特别贵?遇到计时不准或多收钱,该怎么维权?针对这些让车主头疼的热点问题,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停车收费价格监管政策,给出了清晰解答,帮助大家明明白白消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停车场需提前明码标价、充分告知

  很多车主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停车刚过一小时,却被按两小时收费,心里总觉得不太舒服。那么,这种计费方式合理吗?答案是:只要停车场提前明码标价、充分告知,就属于合规操作。计费方式是明码标价的必要内容,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按政府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如果已在显著位置公示“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不存在隐瞒或误导,那么停车65分钟按2小时计费是符合规定的。不过,国家一直倡导停车场优化计费方式,鼓励逐步缩短计费单位,从1小时改成30分钟甚至15分钟,同时对短时停车给予收费优惠,让大家的停车体验更实惠、更便捷。

  如遇乱收费维权留好证据、打对电话

  如果停车场不执行免费停车政策,或者计时不准多收了钱,都属于违规收费行为。消费者首先要做的就是保留证据——停车小票、缴费记录、计时照片、收费公示牌照片,以及停车起止时间记录,越详细越好。然后先与停车场管理方沟通,要求退还多收费用。

  若沟通无果,可直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详细说明时间、地点、违规事实并提供证据。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属实后,将责令经营者退还多收费用,情节严重的还会依法予以处罚。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且协商无果,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郭梦桐)

  ●延伸阅读

  三类车辆享优惠,新能源车有专属“两小时”

  市场监管部门在停车收费中的主要职责,是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五类违规现象: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在标价之外多收未标明费用,以及不落实价格优惠政策。同时,消费者若遇到疑似违规收费,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这是维护自身权益最直接的途径。

  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管理。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或公益性的停车场,如道路泊位、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机场火车站配套停车场,以及公立医院、景区等场所,收费标准由政府统一制定或设定上限,不可随意调整。而商场、写字楼、宾馆酒店等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自主定价。为方便市民区分,不少城市使用不同颜色公示牌。

  停车优惠政策同样明确:军车,以及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一律免交停车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驾驶的专用机动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和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场同样免费;新能源号牌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每日可享受首个2小时免费停车——需要留意的是,这项福利仅限政府定价停车场,商场、写字楼等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并不适用,车主们可别记混。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郭梦桐)

作者:郭梦桐

责任编辑:张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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