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关系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行稳致远。新时代推进廉政建设,既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根本遵循,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也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资源。儒家廉德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修身、义利、公私、廉耻、为政等问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结构。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助于从文化根脉上深化对廉政建设的理解,推动廉洁要求由外在规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在自觉,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具有更加深厚的文化支撑和伦理基础。
“廉”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并非单一的道德训诫,而是兼具个体修养、官德规范和治理原则的复合性范畴。从观念演进看,“廉”由方正、有棱角等意义逐渐引申为清白自守、节制私欲、守正不阿,进而进入政治伦理领域,成为衡量为政者品行和政治秩序清浊的重要尺度。儒家对“廉”的阐释,并不止于要求个人不贪不取,而是将其置于“修身—齐家—治国”的整体框架中,强调以内在德性约束权力运行,以道义原则规约利益取舍,以廉耻意识维护政治秩序。由此形成的廉德思想,既是一种个人道德修养论,也是一种从政伦理和治理智慧。
儒家廉德思想的理论起点在于修身。孔子讲“为政以德”,强调为政者的德性状态会外化为政治风气和治理成效。儒家政治伦理之所以高度重视修身,是因为权力运行从来不是纯粹技术活动,而是包含价值选择、利益分配和责任担当的公共实践。为政者如果不能修身正己,就难以公正用权、廉洁履职;如果私欲膨胀、义利失衡,就容易把公共权力转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新时代廉政建设同样强调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政德修养和作风建设,把廉洁自律作为从政为官的基本底线。儒家廉德所强调的自省、慎独、克己、守正,对于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内化为道德自觉,把组织约束转化为自我约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儒家廉德思想的核心内容在于以义制利。儒家并不否定利益,而是反对见利忘义、以私害公。孔子讲“见利思义”,孟子强调“义”对于“利”的优先性,都是在说明人的利益追求必须受到道义原则的规范。廉德之所以能够成为廉政建设的重要思想资源,正在于它从价值根基上处理了公与私、义与利、取与不取之间的关系。腐败问题的发生,表面看是权力失范、监督失守,深层看则是公私关系颠倒、义利秩序错位。党员干部一旦把手中权力视为私人资源,把公共事务作为利益交换场域,就会突破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新时代廉政建设必须把公权公用、公私分明作为基本原则,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儒家以义制利的思想,正可以为这一要求提供深层伦理说明。
儒家廉德思想还高度重视廉耻意识。廉与耻相互支撑,廉使行为有边界,耻使内心有敬畏。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历来把无耻视为败坏士风、官风、政风的重要根源,认为为政者若无羞恶之心,便容易不知敬畏、不守底线、不顾名节。新时代廉政建设既需要纪律、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约束,也需要党员干部形成知耻知止的内在机制。现实中,一些腐败行为之所以从小节失守发展到严重违纪违法,往往不是一开始就表现为制度性漏洞,而是从廉耻感弱化、边界感模糊、侥幸心理滋长开始。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就是要使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形成对贪腐行为的羞耻感、对纪律法律的敬畏感、对人民赋权的责任感,使“不想腐”建立在稳定的价值认同和人格自觉之上。
儒家廉德思想具有鲜明的民本取向。儒家讲“修己以安人”,说明修身养廉并非为了个人道德声誉,而是为了安民、利民、惠民。为政者是否清廉,直接关系百姓负担、社会公平和政治信任。贪腐行为侵害的不只是公共财物,更会损害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信任,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侵蚀执政根基。新时代廉政建设坚持人民立场,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廉洁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本质上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对党的宗旨意识的实践表达。儒家廉德思想中的民本关怀,虽然具有历史局限,但其中反对与民争利、强调清廉养民、主张为政惠民的思想,能够为新时代廉政建设提供有益的文化镜鉴。
儒家廉德思想并非只强调个人自律,也蕴含礼法并重、德治与规范相结合的治理意识。儒家重视道德教化,但并不否认制度规范对行为的约束作用。廉政建设如果只依靠个人品德,容易陷入道德化、经验化和不稳定状态;如果只强调制度惩戒,而忽视思想教育和文化涵养,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不想腐”的问题。新时代廉政建设的突出优势,就在于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统一起来,把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监督体系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儒家廉德思想的现代价值,正在于为这种贯通提供传统文化维度的解释:廉洁既是制度约束的结果,也是德性养成的结果;既需要外在监督,也需要内在自律;既要扎紧制度笼子,也要培育清正心性。
推动儒家廉德思想服务新时代廉政建设,关键在于实现创造性转化,而不是简单复古。传统廉德思想产生于古代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之中,其中一些内容带有明显时代局限,不能直接等同于现代廉政理论和制度体系。新时代对儒家廉德思想的转化,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党的性质宗旨,坚持人民至上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其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修身自律、以义制利、公私分明、知耻守廉、清廉为民等思想资源,转化为党员干部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实践的有效内容。
在干部教育中,应把儒家廉德思想与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从历史文化和现实政治两个维度理解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廉洁不是一般性的个人品德,而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廉政不是单纯的惩腐防腐,而是党的自我革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廉洁文化建设中,应推动传统廉德资源进入机关文化、家风建设、基层宣教和社会治理场景,使清廉价值可感、可学、可践行。在制度建设中,应把廉洁要求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使道德倡导与制度执行同向发力。〔作者系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副研究员,哲学博士,本文为尼山世界儒学中心本级课题项目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