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布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得称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代表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副主任。 (8月3日《湖南日报》)
说实话,头衔这事,平常人不一定在意,但在行业协会里,那可太有讲究了。你出门递张名片,上面印着“会长”“秘书长”,听着就带劲,有分量,走到哪儿都像个人物。久而久之,有些协会还真就把自己当成“二衙门”了,习惯了对下端着架子、对上琢磨门道,服务行业的初心慢慢就被抛到脑后。本应该是服务企业、沟通政府、规范市场的角色,偏偏活成了讲究排场、看重级别的“小官场”。
这次新规对准的就是这个毛病,先把名头改了,把那股“官气”给卸掉。毕竟,一个社会组织的分量,不在于名字叫得多响亮,而在于它到底能为行业做多少实事。叫“主任”也好,叫“委员”也罢,听着是没那么威风了,但胜在实在、清晰,让人一听就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少了几分虚头巴脑的派头。
不过话说回来,改称呼还只是动了表面。如果只是把牌子换一换、文件改一改,该摆的架子照摆,该绕的圈子照绕,那这称呼改得再彻底也没多大意思。头衔去“官气”容易,难的是去掉脑子里的“官念”、骨子里的“官瘾”。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协会不仅沾了“官气”,还带了“邪气”,搞评比表彰捞钱、借培训考察敛财、拉大旗作虎皮吓唬会员,这些歪门邪道,比一个威风的名头要严重得多。
因此说,改称呼只是开始,真正要改的,是那种靠头衔撑门面、拿名分压人的作派。一个行业协会到底有没有价值,不是看负责人的名头是什么,而是看能不能帮会员解决实际问题,能不能给行业带来看得见的帮助。与其琢磨称呼够不够响,不如多琢磨琢磨市场需要什么、会员发愁什么。
其实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一个协会如果整天务虚名、走形式,就算头衔改得再干净,也照样招人烦;反过来,如果真的能扎扎实实做事、本本分分服务,哪怕称呼没改,也一样受尊重。
头衔要改,“官气”要除,“邪气”更要清。对新规来说,改称呼不是目的,倒逼社会组织回归服务本色才是真章。对社会组织自己来说,也别光盯着牌子怎么换,借这个机会好好想想:过去那些名不副实的作派,该改的改,该丢的丢,踏踏实实把心思放回行业上才是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