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发布8月纳税申报征期日历 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理涉税业务

2026-08-06 09:38:4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蔡卓男

责任编辑:刘克

  近日,我市税务部门发布2026年8月份纳税申报征期日历,明确本月各项税费申报缴纳时限,同时也发布业务高峰期提示,引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规划时间,以便高效办理申报业务。

  根据征期安排,8月1日至8月17日为常规月度税费申报期。纳税人需在此期间完成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代收代缴车船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月度工会经费等税费项目的申报缴纳工作。

  8月全月(8月1日至8月31日)可办理2026年度车船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草原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收费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按次申报缴纳。

  针对本月办税流量情况,税务部门特别发布错峰申报提醒。其中8月14日、17日将迎来办税业务高峰期;办税服务厅每日人流高峰集中在9:30至11:00、15:00至16:30两个时段。

  税务部门倡导纳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业务,纳税人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下载电子税务局APP完成线上申报。如在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全国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咨询求助。

作者:蔡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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