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电商行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规范电商领域税收秩序,引导新业态经营主体提升税法遵从度,近日,我市税务部门发布了题为《漫解税收丨@电商老板:日常经营4个涉税风险点要注意!》的科普图文,以生动的漫画场景和通俗易懂的合规提醒,精准剖析了电商经营中高发的四大涉税风险,引发行业关注。
记者发现,该科普图文聚焦电商经营者在日常财务管理中最易忽视的四个环节。
一是“私户收款,少报收入”风险。针对部分商家将网店收入转入经营者个人账户、仅申报开票收入的行为,税务部门明确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全量销售收入数据。即便部分资金流入个人账户,税务机关也可通过数据比对发现隐匿收入行为,相关行为将被认定为偷税,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处罚。
二是“采购货物,无票入账”风险。针对从个人供应商处采购难以取得发票的痛点,税务提示给出了合规路径:经营者可请对方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于符合规定的小额零星采购业务,则可凭载明收款方信息的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依据,解决了“无票不能扣”的实操难题。需要注意的是,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三是“主播佣金,未代扣个税”风险。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企业向非雇佣关系的主播支付佣金、坑位费时,往往忽略了代扣代缴义务。税务部门提醒,支付方作为法定扣缴义务人,需按20%至40%的预扣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需取得主播提供的合规发票方可入账,避免因“只付款不扣税”带来的税务隐患。
四是“不办登记,隐匿收入”风险。针对部分经营者利用多张营业执照或多家网店拆分收入、逃避税务登记的行为,实际控制人名下所有店铺的收入需合并计算、统一申报。税务部门强调,已存在未登记、未申报情况的,应主动补办手续,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消除违法状态。
业内认为,这种提示形式新颖,将专业的税法条款转化为经营场景中的“避坑指南”,不仅体现了税务部门“以数治税”的监管能力,更彰显了“服务先行”的执法温度。通过前置性的风险提示,帮助电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及时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有效降低了征纳双方的成本。(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蔡卓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