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办案贵在求真,公平正义源于实干。在部分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为规避自身责任、谋取不当利益,刻意伪造伤情、虚构案情诬告他人,不仅扰乱正常司法秩序,更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近日,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敏锐捕捉案件证据疑点,深挖细查,成功查清一起蓄意伪造伤情、诬告陷害他人的案件,依法还原案件真相,对违法犯罪人员精准追责,以严谨履职守护司法公正、捍卫法治尊严。
心生歪念
蓄意造伤串通诬告
“他打了我的头十几拳,我脸上的伤都是他打的,你们一定要把他抓起来!”面对公安机关的询问,桑某甲信誓旦旦地一口咬定自己说的都是实话,可事实真的是他说的这样吗?
2024年9月的一天晚上,桑某甲得知薛某某与许某、侯某等人在KTV唱歌,便想进入包间找薛某某,被许某等人阻拦。心生不满的桑某甲随即联系哥哥桑某乙,谎称自己受人欺负,邀约对方前来帮忙。桑某乙赶到KTV停车场后,当场与许某发生肢体冲突并将其打伤,许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许某的肋骨骨折,伤情严重。
次日凌晨,桑某甲得知许某受伤严重,欲去协商处理此事,途中与薛某某、侯某相遇。双方争执过程中,侯某击打桑某甲面部数下,桑某甲报警称被侯某殴打,民警遂对桑某甲询问并拍照固定。
事后,桑某甲得知许某伤情严重,担心己方需承担较重法律责任,为扭转局面,方便后续纠纷协商,萌生了伪造对等伤情、诬告他人的想法。随后,桑某甲与桑某乙、村医桑某丙私下串通谋划,敲定伪造伤情的方案。当晚,三人在医院门口停车场会合,由桑某乙动手殴打桑某甲面部,刻意形成轻伤。同时,桑某丙利用自身职业便利,先后两次为桑某甲安排影像检查,拍片确认桑某甲面部两处骨折后,桑某甲随即转院就医并办理住院手续,固定虚假伤情证据。
一切准备就绪后,桑某甲向公安机关虚假报案,谎称自己面部骨折的伤情系侯某殴打所致,并提交相关病历材料。经鉴定,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据此以故意伤害罪对侯某立案侦查,并将侯某刑事拘留,后因其身体原因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调解阶段,桑某甲还多次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执意要求公安机关拘留侯某,不断施压刻意激化矛盾。
细究疑点
还原案件本来面目
2025年1月,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的桑某乙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办案过程中,桑某乙拒不承认殴打许某的犯罪事实,且案发现场监控画面模糊,无法清晰还原殴打过程,案件证据链条存在短板,事实认定难度较大。
为查清事实、锁定犯罪,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重新询问案发现场目击证人,逐一核实验证证言细节,先后向多名专业法医咨询,就被害人许某伤情的形成机制进行论证。同时,通过技术手段放大分析监控视频,逐帧研判视频画面,审查确定被害人倒地细节,依法认定被告人桑某乙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对桑某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梳理案件关联线索时,办案检察官敏锐发现侯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存在重大证据矛盾,疑点重重:桑某甲报案称自己被侯某殴打左侧面部,但伤情鉴定结果显示其为右侧鼻骨骨折,损伤部位与指控殴打部位完全相悖,存在故意伪造伤情、诬告陷害他人的重大嫌疑。为查清真相,办案团队随即开展全方位核查工作,调取桑某甲报案时的伤情照片、监控视频及其行动轨迹,全面梳理案发前后桑某甲、桑某乙的通话记录等,彻底查清三人串通谋划诬告陷害侯某的全部犯罪事实。
精准追责
以检察之力还公道护清白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桑某乙依旧心存侥幸,拒不认罪认罚。办案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条文等,对桑某乙进行全方位、精细化释法说理,促使桑某乙认清自身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桑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桑某甲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桑某丙因犯罪情节轻微,被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至此,这起蓄意制造、刻意隐瞒的诬告陷害案件彻底办结,真正实现了让有罪者受惩,还无辜者清白。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钢城区人民检察院精准履职维护司法客观公正的生动缩影。面对案情真伪混杂、证据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办案检察官以严谨细致的办案态度,紧盯证据矛盾,深挖案件细节,还原案件真相,既严厉惩处恶意诬告陷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正常刑事司法秩序,又切实保障无辜公民的合法权益,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有罪必究,无罪昭雪,检察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者。”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东峰表示,钢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升精准履职、精细办案能力,紧盯案件证据逻辑、事实细节,以严谨规范的司法履职精准打击刑事犯罪,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宋庆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