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公职身份设骗局 男子诈骗43万余元获刑

2026-08-28 07:32:4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侯月

责任编辑:田艳敏

  谎称拥有公职身份,打着内部低价购房、恋爱交往的幌子,一男子多年间接连骗取9名被害人钱款43万余元。近日,槐荫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提醒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警惕“内部渠道”背后的骗局。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5年间,被告人郑某编造自身具有公职身份、其配偶能利用工作便利购买到便宜房子的虚假事实,以收取购房订金、办理产权证手续费、购买车位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王某等8人共计39万余元。后经王某多次催要,郑某向王某退还部分款项。2017年至2025年间,郑某虚构公职身份,和被害人姜某确定恋爱关系,并以出差、开会等名义骗取姜某4.3万元。2025年5月,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槐荫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成立。郑某有故意犯罪前科,且多次诈骗,可酌情对其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郑某依法判处刑罚,责令被告人郑某退赔被害人王某等9人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日常生活中,面对各类“代办服务”“优惠渠道”“情感帮扶”等涉及资金往来的情形,应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标榜的特殊身份、人脉关系或“内部渠道”,涉及重要事项应通过正规途径核实。对明显违背常理的“低价购房”“包办入职”等承诺保持清醒,切勿因贪图便利或情感信任而轻易处分大额财物。同时,应妥善保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书面承诺等材料,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警,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侯月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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