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为我买田临汶水

2026-08-29 11:32:27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刘恒杰

责任编辑:李欢

  □ 刘恒杰

  苏轼有一首《送李公恕赴阙》的诗,创作于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年)正月,当时苏轼正担任徐州知州。此诗为送别即将奉召赴京的京东转运判官李公恕而作。自出任杭州通判之后,苏轼因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又作诗讽刺新法,受到新党打压,先后转任密州、徐州,此诗正是写于其知徐州期间。诗的最后写道:“世上小儿多忌讳,独能容我真贤豪?为我买田临汶水,逝将归去诛蓬蒿。安能终老尘土下,俯仰随人如桔槔。”政治上的受挫,仕途上的失意,使得东坡一生坎坎坷坷,但是,他绝不愿意“俯仰随人”,一直想“买田”过田园生活,此番好友李公恕北上还朝,路过鲁国故地时正可以替他在汶水边上买下一块田地,他将辞去官职躬耕汶水之滨。当然,这只是苏轼的理想,也是他借此表达的一种愤懑之情。

  汶阳田,成了苏轼心中的桃花源。

苏轼:为我买田临汶水

  清康熙《济南府志》载:汶阳田“在莱芜县东十里”

  由蒋焜修、唐梦赉等纂,清康熙三十一(1692年)年刻《济南府志》是济南历史上首部正式成书的府志。该志《卷之七·舆地志》明确了汶阳田的位置:“汶阳田,《春秋·鲁成公二年》‘取汶阳田’,八年,‘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今在莱芜县东十里,名汶阳保。”清初,莱芜县汶阳保包括汶阳村、段盘龙村、马盘龙村等。汶阳村位于今莱芜城东南5000米处,与康熙《济南府志》中所载位置相同。大汶河从汶阳村南缓缓流过,村中的“汶阳遗址”已于2019年10月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刻本《新修莱芜县志·疆域·山川》载:“按,《水经注》有五汶:北汶、嬴汶、柴汶、浯汶、牟汶,名虽五而流则同。”“因详考五汶如下:浯汶,在县东南四十里,发寨子村(今属济南市钢城区)海眼泉,合湖眼泉、莲花池等泉,至盘龙庄合牟汶西流,即春秋归汶阳田处;牟汶,即古牟城,在县东二十里。水发响水湾、鹏山泉,合赵家泉至盘龙庄,即古汶阳田,和浯汶西流……”这里提到的盘龙庄,即现在的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陈盘龙、段盘龙、马盘龙等村,位于莱芜城东7000米处,而盘龙庄“春秋归汶阳田处”“即古汶阳田”。

  关于汶阳田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鲁僖公元年(前659年):“冬,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鲁僖公是鲁庄公之子,春秋时期鲁国的第十八任君主,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27年在位。季友是鲁庄公的弟弟。从这段距今已有两千六百多年的记载中可以得知,汶阳田是在鲁国境内——如果不是在鲁国境内,鲁僖公怎么会把那里赐给自己的叔叔呢?《论语·雍也》中有一段话:“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季氏派人请孔子的学生闵子骞去做费邑的长官,闵子骞却说:“请你好好替我推辞吧。如果再来找我,那我一定是跑到汶水边上去了。”从这段记述中,也可以看出汶阳田应该是在鲁国境内。

  今天,关于汶阳田我们通常的解释是:春秋时期是鲁国属地,因在汶河之北,故名。然而,“汶河之北皆为汶阳,其地多矣”,“汶阳田”应该是指济南市莱芜区及泰安一带大汶河两岸的大片肥田沃土。

  汶阳田“何缘归鲁复归齐”

  萧协中(?—1644年),字公黼,明末泰山著名学者。他有一首题为《汶阳田》的诗:“赐履分茅事可稽,何缘归鲁复归齐。纷纷予夺迷蕉鹿,此日平畴雨一犁。”(诗载民国《续修莱芜县志·艺文志·诗》)

  赐履指君主所赐的封地;分茅象征授予土地和权力;稽指查核;蕉鹿指梦幻。当年周天子分封诸侯的时候,国与国之间的界限应该是很清楚的,汶阳田到底属于齐国还是鲁国,应该是有据可查的;可是,为什么在那一段刀光剑影的历史上,它一会儿属于齐国又一会儿属于鲁国呢?这可真是让人感到如梦似幻迷惑不解。今天,齐鲁两国早已不复存在,千里原野再也没有被争来争去。

  滔滔不息的汶河水造就了一大片肥沃的“汶阳田”,因为这片肥田沃土处于鲁国的边界,强大的齐国为了把这块土地占为己有,便多次侵犯鲁国并把汶阳田归入自己的版图。鲁国当然不会甘心把祖上的基业拱手让于他人,因此,两国便因汶阳田多次发生纠纷,熟读历史的萧协中来到汶水岸边,不禁就有了“齐鲁必争汶阳田”之叹,也才有了“何缘归鲁复归齐”的疑问。

  《春秋·成公二年(前589年)》载有“取汶阳田”;《左传·成公二年》中载有“秋七月,晋师之齐国佐盟于爰娄,使齐人归我汶阳之田”;《左传·成公三年(前588年)》载有“夏,公如晋,拜汶阳之田”;《春秋·成公八年(前583年)》载有“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等。《春秋》相传是孔子所作,旧时有“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之说,《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孔子和左丘明都是鲁国人,上述记载应当真实可信。关于齐鲁两国对于汶阳田的争夺,在《公羊传》中还有这样一段记载:“庄公登坛,曹子手剑而从之。管仲曰:‘君将何求?’曰:‘愿请汶阳之田!’公许之。”相比齐国,鲁国一直较弱,如果汶阳田不是自己祖上的基业,鲁国断是不敢和强齐争夺的。

  对汶阳田的争夺,最有名的是发生在鲁定公十年(前500年)的那一次。那一年,齐国的齐景公和大臣晏婴想和近邻的鲁国等中原诸侯联合起来,共同对付吴国的威胁,就写信给鲁定公,约他会盟修好。因那次会盟是在齐鲁交界处的一个叫夹谷的地方进行的,史书上便称作“夹谷会盟”。“夹谷会盟”是春秋时期的一次重要会盟。《左传·定公十年》中有这样的记载:“夏,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孔丘相”“将盟,齐人加于载书曰:‘齐师出境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兹无还揖对曰:‘而不反我汶阳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就要进行会盟了,齐国在盟约中又临时加上一句话,说,如果齐国军队出境打仗,而鲁国不派三百辆甲车跟随的话,有盟誓为证。孔子让兹无还拱手行礼作答,说,如果你们不归还我们汶阳田,却让我们来满足你们的要求,也有盟誓为证。孔子以自己的大智大勇迫使齐景公把先前侵占的鲁国的汶阳、龟阴等土地归还给了鲁国,并以此向鲁国道歉。这次夹谷会盟的地点“夹谷”到底是在哪里,历来的史学家们颇有争议,其中一个重要的说法是在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绿矾崖村。

  苏轼为何“买田临汶水”

  肥沃的“汶阳田”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样,两千多年来一直是骚人墨客们的向往之处。

  鲁顷公二十四年(前256年),鲁国为楚考烈王所灭。到了公元前223年,秦军攻破楚都郢城,楚国就此灭亡。公元前221年,秦又灭了齐国,齐虽然于公元前208年复国,但仅仅过了6年,到公元前202年,又被刘邦手下的大将韩信所灭。齐国和鲁国从此永远退出了历史的舞台,“齐鲁必争汶阳田”也就成为了历史。

  但是,两千多年以来,肥沃的“汶阳田”一直是文人墨客们的向往之处。《论语·雍也》中的那个闵子骞不肯去做官,躲到汶水边上去干什么呢?大概就是想在那里耕种汶阳田,过与世无争的日子吧。也许,就是从闵子骞开始,“汶阳田”便成了“归隐田园”的代名词,后来的诗人便常常在自己的诗歌里,借此发泄自己不被当朝重用或对贬谪不满的愤懑,来表达自己归耕田园“退而甘食其土之有”(柳宗元《捕蛇者说》)的愿望。

  早在唐朝,汶阳田就常常出现在了诗人们的笔下。高适在《东平路作三首》的第二首中写道:“扁舟向何处?吾爱汶阳中。”岑参在《送孟孺卿落第归济阳》一诗中写道:“献赋头欲白,还家衣已穿。羞过灞陵树,归种汶阳田。客舍少乡信,床头无酒钱。圣朝徒侧席,济上独遗贤。”刘长卿在《送河南元判官赴河南勾当苗税充百官俸钱》中写道:“春草长河曲,离心共渺然。方收汉家俸,独向汶阳田。”韩翃在《送高别驾归汴州》中写道:“久客未知何计是,参差去借汶阳田。”曹邺在《奉命齐州推事毕寄本府尚书》中写道:“截断奸吏舌,擘开冤人肠。明朝向西望,走马归汶阳。”刘沧在《旅馆书怀》中写道:“客计倦行分陕路,家贫休种汶阳田。”等等。

  北宋诗人王禹偁,济州巨野(今山东巨野县)人,历任右拾遗、左司谏、知制诰、翰林学士等,因敢于直言讽谏,屡受贬谪,曾写下了一首《酬太常晁丞见寄》的诗:“当年布素定交情,恨不同为出谷莺。犹作三丞君最屈,偏寻两制我知荣。湮沉莫厌青衫在,彼此俱嗟白发生。重入玉堂非所望,汶阳田好欲归耕。”“玉堂”代指宫殿。一生坎坷起伏,而今白发丛生,重入朝堂为官不再是我的希望,而今啊,我只是想归耕“汶阳田”聊度残生。这与苏轼《送李公恕赴阙》一诗中的“为我买田临汶水”一样,把“汶阳田”看成自己心中的桃花源。

  明代著名文学家济南历城人李攀龙,在陕西为官时,曾写有一首《出郭》:“出郭随吾适,人家杜曲边。溪流萦去马,山路入鸣蝉。禾黍殷秋作,茅茨入昼眠。可能祛物役,归买汶阳田。”全诗大意是:在一个秋天,我骑马走出任职的城郭来到一个叫杜曲的地方。行走在山路上,我看到溪流边有几户人家,听见秋蝉那一声声鸣叫。现在正是秋收时节,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农夫们正在收获,那不远的茅草屋虽然简陋,但足以小憩酣眠。看到农人们是那样洒脱无羁,我不禁产生了归隐的想法,我多想放弃利禄官位,和这些农人一样躬耕田野。全诗表达了作者对官场的厌倦及对田园生活的向往。

  千百年来,“汶阳田”和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样,成了人们向往的理想之地,但是,“桃花源”扑朔迷离如梦如幻,无迹可寻,而“汶阳田”却实实在在存在于鲁中大地上。

  硝烟散尽,化剑为犁。汶水两岸,平畴万里。

作者:刘恒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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