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市街办事处一社区卫生服务站从无资质个人处购药 罚没共计百万元
舜网讯 30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公布最新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槐荫区营市街办事处3520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罚没款共计1063057.14元。
信息显示,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办事处3520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814091.25元、没收违法所得248965.89元的处罚。
原标题:营市街办事处一社区卫生服务站从无资质个人处购药 罚没共计百万元
值班主任: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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