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只需10分钟 济南市中法院首次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案
舜网讯 4月27日,济南市中区法院首次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并进行了当庭宣判。据悉,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并指定济南为试点城市。

该案被告人张某,于2016年12月1日12时许在其居住小区楼下的轿车后备箱内被公安机关查获“快排”2支,经鉴定均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当日,公安人员在被告人张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法庭在确认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并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全案事实依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罪,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整个庭审时长不到10分钟,并在5个工作日内结案,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高度评价。
作为济南市首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法院,市中区法院自2014年11月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探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该案法官郭安琪介绍说,“与其他法院不同,我们在告知书中不仅列明了被告人的权利,而且列明了法律后果,切实尊重了被告人对诉讼程序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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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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