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再推新举措,积分学习可抵扣违法扣分!

2019-12-01 13:37:07 来源:舜网

作者:陈碧莹

责任编辑:李欢

济南交警再推新举措,积分学习可抵扣违法扣分!

舜网讯 12月1日,济南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向社会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第四批服务举措,共10条措施。其中第一条驾驶人交通违法学习“积分抵扣”备受关注。

驾驶人可登录“泉城行APP”、“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使用学法积分模块,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加考试获得积分,抵扣交通违法记分。

学法积分规则:

1、用户持有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原莱芜市公安局通警察支队)核发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及以下,驾驶证正常使用,无逾期、暂扣、满分、注销等现象。

2、仅可为本人名下9座(不含)以下的非营运车辆(包含鲁A和鲁S号牌)处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交通违法抓拍发现机关为济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二是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记分3分及以下,罚款额为200元及以下)条件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

3、学法积分每次考试10道题,每道题答题时间不超过40秒,每次考试答对9道题及以上积1分,否则不得分,一个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最多积6分。

4、学习获得的积分仅在用户驾驶证当前记分周期内有效,可抵扣满足处理条件的相应的交通违法记分数。

注意事项

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车辆及个人信息,如信息变更,请及时通过交管12123APP或业务窗口进行变更。

2、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需要对用户身份进行验证。

3、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系统将进行全过程检测。若用户通过非正常途径学习,使用作弊手段或使用外挂软件骗取积分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学习积分资格并记录到个人诚信系统,对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进行回退,重新记分处理。

4、若出现处理失败,请到各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人工窗口进行处理,已缴款会在7-10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到原支付账户。

5、用户对尚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抓拍有异议的,请到各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办理。

6、系统服务时间为:7时至21时。

7、系统服务电话为:0531-88813102(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

作者:陈碧莹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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